2016年辽宁公务员考试面试热点:专车治理

2016-01-29 辽宁公务员考试网

  本期为各位考生带来了2016年辽宁公务员考试面试热点:专车治理。进入了面试环节的你,是否感到很紧张,怕面试官出的题你听都没听说多,怕一不小心说错话,而错失了这个机会。那么,你是否每天都有关注社会热点,你是否懂得一些面试技巧呢?辽宁公务员考试网温馨提示考生阅读下文,相信能给考生带来一定的帮助。
  仔细研读下文>>>2016年辽宁公务员考试面试热点:专车治理
  【热点背景】
  自从国内多家互联网叫车平台推出各种专车服务以来,赞成与反对的辩论就从未停息。但至少在一点上争论各方是有共识的:“专车”的出现是一条鲶鱼,必将搅动出租车行业的变革。
  这种“鲶鱼效应”已经显现。10月10日,交通运输部公布了两份“征求意见稿”,意在通过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进行规范。两份征求意见稿,使“专车合法化”的靴子终于落地,回应了人们期待已久的改革命题。这将是世界上第一个认可专车、规范专车的法规,在许多市场化辽宁明令禁止专车的环境下,我们在辽宁层面予以认可,体现了政府对创新的鼓励和包容,从中也可感受到,监管部门助推出租车新旧业态融合发展方面的改革思路。
  【预测题目】
  专车近年频频成为网络热词,也是不少人的常用出行手段,但是其合法身份一直受到质疑,交通部在此背景下提出了专车管理改革的意见稿,对此,你怎么看?
  【热点分析】
  专车在全世界都是一个新生事物,政府如何监管一直争议不断;传统出租车行业的发展,也是诸多大城市共同面临的老难题。出租车的新旧业态就像奔驰在同一车道上的两辆赛车,交通部两份文件提出融合发展思路,并对网约专车“提高出行效率、便捷群众出行”的作用给予肯定,是想把二者从混战拼杀的单赛道,融合发展到有序互补的多赛道,实现两者并轨同行、美美与共。这其中的难度,不言自明,考验的是政府的现代化治理水平。
  【题目解析】
  本题属于智能性问题中时政类题目中的现象类题型,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
  【答题思路】
  提出观点——论证观点——落实观点
  【参考答案】
  专车的争议由来已久,交通部的意见稿无疑对专车的定性和发展有着重大的意义,也体现出了政府改革的信心与决心。
  过去,一提“打车难”,人们首先想到的是车太少,呼吁政府放开规模控制,让出租车市场自由发展。而专车的发展给群众的出行带来了极大的便利,是对出租车资源的巨大补充。然而,非法运营,扰乱市场秩序的困扰也一直伴随着专车和政府管理部门。再这样的背景下交通部的意见稿将会是拨开这团困扰的有力大手。一方面确立了专车的合法地位,私家车作专车盘活了存量资源、增加了市场供应,体现了共享经济的精神,方便了市民出行;另外一方面也对专车市场进行了有效地规范,,避免了对传统出租车的冲击及安全等方面的问题,可以保障专车市场得到更好的发展。但是从在意见稿指导下推出的“上海模式”来看,专车的改革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并且绝不仅仅只靠交通部门就能解决。如何更好的让意见稿发挥作用,激活专车市场,还需有以下努力。
  首先,是平衡多方利益。改革就是利益的重新调整,必须兼顾各方利益诉求,既不能“拉偏架”帮出租灭了专车,也不能活了专车、死了出租。新旧出租车模式如何此长彼长,而不是此消彼长,需要错位竞争、相互补充,全局考量。改革方案应给地方充分的自主权和政策空间,避免出现新的垄断和壁垒。尽力体现这种政策引导,使二者在差异化经营上各美其美,成为城市客运系统中的并蒂莲。
  其次,专车平台企业、车辆、驾驶员均设置一定门槛,打车平台不得接入非营运车辆。换句话,私家车主再不能像现在这样,把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拍照给平台企业就能干专车了,而是要满足相关条件、经过相关部门审核,营运车辆有更高的保险要求,有更频繁的车辆检测要求,以及更严格的车况要求,对专车也需要更加具体和合理的检测等管理规定。
  最后,立法司法部门也需要结合当下实际,进一步完善交通法的相关规定,若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对财产损失、乘客伤害、第三者伤害、司机伤害等可以迅速确定法律上的责任主体;避免出现经济纠纷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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