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辽宁锦州凌河区招聘户籍1997年、98年、99年定向招生入学毕业生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6年3月16日-2016年3月18日。报名地点:凌河区教育局2楼西报名处报名(必须本人报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内容:教育学、心理学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不再另行通知。面试采取学科知识、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辽宁锦州凌河区招聘户籍1997年、98年、99年定向招生入学毕业生公告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凌河区招聘户籍1997年、1998年、1999年定向招生入学的原锦州市第一师范学校、锦州师专毕业生公告
根据锦计发〔1997〕90号、锦计发〔2001〕209号、辽教发[2003]156号文件关于“定向招生、定向就业”的文件精神,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锦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凌河区政府决定,公开招聘凌河区户籍1997年、1998年、1999年定向招生入学的原锦州市第一师范学校、锦州师专师范类毕业生,现将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凌河区教育局所属小学、幼儿园
二、招聘范围
1.原凌河区户籍1997年、1998年、1999年定向招生入学的原锦州市第一师范学校、锦州师专师范类毕业生。
2.上述毕业生中未与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聘用关系)的人员。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在校或待业期间表现良好,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政审合格。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养、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5.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人民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考程序
(一)信息查询
招聘信息可通过锦州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jz.gov.cn)、凌河区人民政府网(http: //www.jzlhqzf.gov.cn)、锦州市教育网(http://www.tenglong.net)查询,公告时间为8天,从2016年3月 11日—2016年3月18日,报名起止日期为2016年3月16日—2016年3月18日。考生按照公告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未报名者视为弃权。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16日—2016年3月18日。
2.报名地点:凌河区教育局2楼西报名处报名(必须本人报名)。
3.报名提交材料:①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②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③本人人事档案及存档证明 (档案在凌河区教育局的不需提供);④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⑤《凌河区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两份。
4.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凌河区人社局、凌河区教育局、凌河区纪检委联合根据报考的基本条件和范围,依据区信访局、区教育局提供的考生信息名册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确认。
(四)注意事项
1.报名咨询电话:0416—2863905 13188139898
2.考生在应聘期间,必须确保报名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今后统一纳入到社会招聘范围,不再单独研究解决:①不参加本次报名的;②体检、考核不合格的;③笔试、面试成绩不合格的;④放弃考试、体检、考核的;⑤其他未被录取、聘用的。
4.报名结束后于2016年3月22日—23日将审查合格名单在锦州市人民政府网、凌河区人民政府网、锦州市教育网上公布,并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参加笔试。
1.笔试主要内容:教育学、心理学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3.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按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4.分数线确定: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凌河区人社局和凌河区教育局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参加面试。
(二)面试
1.面试采取学科知识、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
2.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作为最后录取成绩。
六、体检与考核
1.人选确定。经资格审查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考生参加体检。
2.体检
体检由凌河区人社局组织实施,到指定市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辽宁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
3.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参加考核。考核工作由凌河区人社局和凌河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核不合格或放弃考核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与聘用
体检和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在锦州市人民政府网、凌河区人民政府网、锦州市教育网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经凌河区人社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确立人事关系。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工作岗位安排
聘用的考生由凌河区教育局按照锦计发〔1997〕90号、锦计发〔2001〕209号文件精神,按照基层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及所学专业进行安排。
同类岗位按录取成绩高者优先择岗。
锦州市凌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锦州市凌河区教育局
201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