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大连金普新区选聘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教师294人公告

2016-07-05 辽宁公务员考试网

  2016年大连金普新区选聘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教师294人公告发布。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6年7月4日至7月22日,逾期不予办理。报考人员下载本公告附件中的“2016年大连金普新区选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并贴好电子照片后,将贴好照片的“2016年大连金普新区选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到dlzhangliang@163.com邮箱。经初审后,通知报名人员,合格的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告知原因。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2016年大连金普新区选聘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教师294人公告
  大连金普新区是全国第10个国家级新区,是由“神州第一开发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北第一个保税区”大连保税区、大连普湾经济区、金石滩国家5A级旅游度假区、大连出口加工区、金州区等组成。东临黄海,西临渤海,风景优美,气候宜人,是我国最佳的宜居、旅游城市之一。区域面积2299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58万,占大连市的22.8%,地区生产总值2166.8亿元,占大连市的28%。既是我国东北地区走向世界的海空门户,也是与东北亚国家经贸往来和开放合作的重要枢纽,是辽宁沿海经济带的核心与龙头,在“一带一路”战略布局中具备得天独厚的区位条件。重点发展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汽车及零部件、电子信息、石化和精细化工产业、保税物流、保税商品贸易等主导产业。这里是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区”、辽宁省“教育强区”,在东北振兴的大潮中,区域经济快速发展,产业迅速集聚,人才不断涌入,中小学学生数量激增。经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全国选聘一批具有事业单位身份的在职的优秀中小学教师,共建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的教育强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事业。现将选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选聘的大连金普新区中小学教师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共选聘294人,具体选聘计划见附表。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热爱教育事业;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8、具备事业单位身份的中小学在职教师;
  9、现工作单位同意调出,且能解除合同的。
  (二)岗位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其中,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省特级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6年8月31日,年龄超出时间不满1年,视为合格;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无结论的;因违法违纪等原因受处分尚未解除或曾受过开除处分的;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的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工作由大连金普新区社会事业局组织进行。
  报名时间:2016年7月4日至7月22日,逾期不予办理。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下载本公告附件中的“2016年大连金普新区选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并贴好电子照片后,将贴好照片的“2016年大连金普新区选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到dlzhangliang@163.com邮箱。经初审后,通知报名人员,合格的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告知原因。
  报名要求: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凡弄虚作假或与选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人员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同一岗位的要形成1:1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选聘人数没有达到1:1竞争比例时,取消该岗位的选聘计划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的选聘计划数量。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大连金普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大连金普新区社会事业局共同组织。报考人员本人应在2016年7月25日至7月27日内,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到大连金普新区社会事业局五楼会议室(大连市金州区斯大林路687号)进行资格审查: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学信网的学历认证,以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中国教师资格网”的证书认证资料;
  4、年龄超过35周岁不满40周岁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另须提供高级职称证原件和复印件,存档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提供高级职称证存档材料复印件部门的印章。年龄超过35周岁不满45周岁的省特级教师,另须提供省特级教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存档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提供省特级教师存档材料复印件部门的印章;
  5、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原件和复印件;
  6、进入现工作单位的“干部介绍信”或“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复印件并加盖提供介绍信复印件部门的印章;
  7、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8、若提供的相关证件不全,视为不合格。复印件一律不作为有效证件。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试资格。
  (三)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及要求
  领取时间:2016年7月29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3:00)。
  领取地点:大连金普新区社会事业局五楼会议室(大连市金州区斯大林路687号)。
  领取要求: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代领者须携带代领人和报考人身份证原件。
  四、面试
  面试工作由大连金普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进行。
  1、面试时间。面试时间为2016年8月2日至8月3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2、面试内容。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每位考生试讲时间为不超过10分钟,主要考察入围人员的知识水平、教学能力、讲授的逻辑性、板书内容层次、教学举止形态、普通话标准水平等综合素质,试讲内容主要是各学科教材知识,其中:中学组为大连市现行初二教材、小学组为大连市现行五年级教材、英语学科用英语试讲、申报小学语数组的考生可自行选择语文或数学教材进行试讲,教材自备。
  3、面试要求。面试按照《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取消选聘资格。参加面试时,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参加面试者要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场,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对面试时透露本人单位、姓名等相关信息的考生,以违纪论处,取消其面试成绩。
  4、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员。面试成绩并列者,通过加试的方法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
  五、考察和体检
  对拟选聘人员进行考察和体检。考察工作由大连金普新区社会事业局组织实施,考察的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而产生的选聘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分数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和体检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选聘手续,订立聘用合同。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它原因未能选聘而产生选聘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七、咨询电话
  大连金普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处:0411-65891506;大连金普新区社会事业局人事处:0411-87694764
  八、特别提示
  (一)应聘人员在选聘期间,请及时查看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网站,同时应确保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大连金普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连金普新区社会事业局
  2016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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