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监狱戒毒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标准

2016-07-06 辽宁公务员考试网

  辽宁省监狱戒毒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标准发布,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身体基本条件检查和体能测评
  (一)身体基本条件检查。请报考者按下列身体基本条件检查标准进行自测,确认符合标准后报名。
  1.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
  2.色盲,不合格。
  3.有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的;外观存在明显疤痕(指面部和手臂)或存有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的,不合格。
  4.文身,不合格。
  5.肢体功能障碍,不合格。
  6.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不合格。
  7.嗅觉迟钝,不合格。
  8.色弱,传染性、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医学检验职位不合格。
  (二)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报考面向辽宁生源公安院校公安司法毕业生职位的考生,由于入学时已按规定标准进行了身体基本条件检查和体能测评,且经历了公安院校的训练,所以不再安排身体基本条件检查和体能测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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