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辽宁沈阳医学院招用劳务派遣人员面试成绩和总成绩暨体检与考核公告

2016-07-25 辽宁公务员考试网

  2016辽宁沈阳医学院招用劳务派遣人员面试成绩和总成绩暨体检与考核公告发布,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2016年7月20-21日,学校按照《沈阳医学院2016年招用劳务派遣人员工作的公告》、《沈阳医学院2016年招用劳务派遣人员资格审查复审暨面试公告》的相关要求,组织通过资格审查复审的考生进行了面试。现将考生面试成绩及总成绩予以公告(详见附件1)。
  根据《沈阳医学院2016年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工作的公告》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排名在前者)”的相关规定,学校确定了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要求,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时对师范院校考生身体方面的特殊要求,在沈阳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北院区)进行。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招用。
  请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认真阅读体检流程和注意事项,携带本人身份证,于2016年7月26日(周二)8时前到沈阳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北院区体检科参加体检。医院地址:沈阳市沈阳市皇姑区岐山西路64号(北院区)。电话:31236585。乘车路线:1、163、205、125、329、228太平庄下车南走100米处;2、283、255、299、268、202、228昆山西路下车北走150米处。体检收费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260元),体检费用考生自担。体检报告由学校人事处统一至体检医院领取。基本体检项目如下:
  原标题:沈阳医学院2016年招用劳务派遣人员面试成绩和总成绩暨体检与考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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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医学院人事处
  201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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