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辽宁公务员考试行测技巧:法律中的年龄问题

2016-08-04 辽宁公务员考试网

   本期为各位考生带来了2017年辽宁公务员考试行测技巧:法律中的年龄问题相信行测考试一定是很多考生需要努力攻克的一道坎儿。行测中涉及的知识面之广,考点之细,需要开始做到在积累的同时掌握一定的解题技巧。辽宁公务员考试网温馨提示考生阅读下文,相信能给考生带来一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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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仔细研读下文>>>2017年辽宁公务员考试行测技巧:法律中的年龄问题
  行测考试中,相较于有规律可循的数字推理、逻辑判断等题型,常识判断部分知识点较多,这使得考生们在准备时难免不知从何下手。毕竟不是人人都是活的百科全书,把所有能找到的知识都背下来显然也是不现实的,但这也提醒我们日常多积累,不能指望临时抱佛脚能起作用。关于行测考试中法律常识的考查,往往会涉及到年龄问题,对于大多数非法学专业的考生来说,会比较容易混淆,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涉及到年龄的法律内容给各位考生进行总结,方便大家记忆。
  1.选举权年龄
  在我国选举制度中明确规定,具有选举资格的人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中国公民;二是年满十八周岁;三是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注意,这里关于年龄的只提到了必须年满十八周岁,并没有对精神状态有所限制。因此,一个年满十八周岁的精神病患者也应该有选举资格,只是说暂时不能行使其权利。
  2.民事行为能力年龄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能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因此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具备有民事行为能力。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自然人的行为能力分三种情况:完全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
  第十一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注意此处的“视为”是指法律拟制,也就是本来没有达到一般的条件,但是法律授权与达到一般的条件一样的法律效果。并且这种情况不会随着收入的变化而变化,一经达到条件就自然的延续下去,除非出现一般条件下的改变行为能力的情况。
  第十二条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 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3.刑事责任能力年龄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法律规定行为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中国刑法根据公民年龄也将自然人分为三类: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
  (1)已满 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
  (2)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14周岁—16周岁的人不犯上述之罪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3)不满14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
  注意:有些特别规定仍值得大家去留意。鉴于还是未成年人,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且不适用于死刑。基于对年老人的照顾,我国刑法对年满75周岁的人也有特殊规定:已满75岁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以上就是涉及到年龄的法律知识点的简单整理,希望大家不要懈怠,日常多进行知识积累,冲击更好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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