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辽宁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练习题(45)

2016-09-06 辽宁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历年时间安排,辽宁公务员考试网预测,2017年辽宁公务员考试将在2017年3月中下旬开始启动,届时报名工作将随后展开,有意向报考辽宁公务员考试的考生可提早做好备考工作。历年辽宁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生可结合2017年辽宁公务员考试用书备考,下面辽宁公务员考试网就行测科目为考生提供一些练习。
  2017年辽宁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练习题(45)
  1.《民法通则》中,对公民民事行为能力进行分类的依据包括公民的(  )。
  A.年龄状况
  B.教育程度
  C.家庭状况
  D.精神状态
  2.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有权提出宪法修改有效议案的主体是(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一个代表团
  C.1/10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3. 刑事诉讼中的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交付执行机关,以实施其确定的内容,以及处理诉讼中的问题而进行的各种活动。根据如上定义,以下符合刑事诉讼中的执行的是(    )。
  A.甲监狱为张某报请减刑二年
  B.乙监狱为李某越狱犯罪提起起诉
  C.丙监狱接受A市法院判处的一批刑事犯入监并对其进行入监教育
  D.丁县法院收缴对罪犯王某的五万元罚金
  4.国务院发布的《耕地占用税条例》规定:“本条例的实施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报财政部备案。”据此,各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实施办法的行为属于(  )。
  A.特别授权立法
  B.中央行政立法
  C.补充性立法
  D.一般授权立法
  5.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劳动合同的表述错误的一项是(  )。
  A.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B.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C.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D.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劳动合同由原用人单位解除



      辽宁公务员考试网参考解析:
  1.答案: AD
  解析:
  我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当满足下列两个条件:
  (1)年满18周岁,18周岁是我国公民成年的界限。对于年满16周岁而不满18周岁,但是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公民,法律将之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精神状况健康正常。
  因此,《民法通则》对公民民事行为能力进行分类的依据包括公民的年龄状况、精神状态,故正确答案为A、D。
  2.答案: A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第六十四条 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故正确答案为A。
  3.答案: D
  解析: A项并非是对判决或裁定的执行,B项发生在诉讼前,C项的入监教育并非是判决与裁定的内容的一部分,而仅仅是入监前的程序,而D项正是执行罚金刑。因此,本题的答案为D选项。
  4.答案: C
  解析:
  特别授权立法是指依据特定法律、法规授权或者依据国家权力机关或上级国家行政机关通过专门决议的委托,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行为。
  中央行政立法是指中央行政机关即国务院及其各部门制定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活动。
  补充性立法指行政机关为补充法律、法规在某个具体方面内容的不足而进行的行政立法活动。
  一般授权立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直接依照宪法和有关组织法规定的职权,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属于国家行政机关直接依照宪法和有关组织法规定的职权,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本省实施办法,符合定义中补充性的定义,可知正确答案为C项。
  5.答案: D
  解析: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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