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辽宁北票市财政局招聘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通知

2016-09-21 辽宁公务员考试网

  2016辽宁北票市财政局招聘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通知发布,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保证政府采购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北票市财政局根据财政部、监察部印发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03]119号)中的有关规定,决定公开招聘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组建北票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请相关部门积极推荐,也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士自行申报,以备我们审核聘用。
  一、应聘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承诺在政府采购的评审活动中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守法纪;
  (二)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具有本科(含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精通专业业务,熟悉产品情况,在其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
  (三)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制度和业务理论知识,能胜任政府采购评审工作;
  (四)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政府采购评审工作,并自觉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五)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政府采购项目评审工作;
  (六)没有违法违纪的不良行为记录;
  (七)年龄不超过70周岁。
  达不到应聘条件第(二)项所列条件,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且符合其他条件的人员,也可以聘任为评审专家:
  (一)具有博士研究生文化程度或者取得博士学位,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4年,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
  (二)具有硕士研究生文化程度或者取得硕士学位,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6年,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
  (三)具有大学专科文化程度,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15年,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
  (四)具有中专文化程度,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20年,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
  (五)未开展职称评定的行业,具有大学专科文化程度,从事该行业工作满15年,且得到所在单位或者行业组织对其专业技术能力认可的(由其单位或者行业组织在《北票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申报表》推荐意见栏目对其专业技术能力盖章认可)。
  (六)未开展职称评定的行业,具有中专文化程度,从事该行业工作满20年,且得到所在单位或者行业组织对其专业技术能力认可的(应由其单位或者行业组织在《北票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申报表》推荐意见栏目对其专业技术能力盖章认可。)
  二、应聘专业类型
  (一)货物类。电器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各类家具;通讯设备;印刷、照排设备;网络设备;医疗器械、检验检疫、计划生育设备;分析仪器、检测设备;交通管理监控设备;消防设备;道路清扫设备;警用、保安设备;图书;档案、保密设备;教学科研设备;广播电视、影像器材;大屏、音、视频系统;灯光音响设备;文艺器材;体育器材;地震设备;电梯和起重设备;锅炉;各种普通及专用车辆;工程机械、农业机械设备等。
  (二)工程类(含施工、预算)。房屋及建筑物维修、改造工程;房屋装饰、装潢工程;水电暖管网工程;绿化、美化工程;系统集成、网络工程;工程监理、工程设计等。
  (三)服务类。信息技术、信息管理软件的开发设计;高级会计师、经济师、造价师;印刷技术;专业咨询等。
  三、提供的资料
  评审专家采取自我推荐或单位推荐,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最高学历院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推荐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红色公章);
  (二)所申报评审专业的专业技术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推荐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红色公章);
  (三)个人研究或工作成就简况(包括学术论文、科研成果、发明创造等);
  (四)专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其他(详见北票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申报表)。
  四、应聘办法
  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可以向北票市财政局进行自荐,也可以由所在单位或行业协会(学会)或其他专家推荐。
  具体申报程序:由个人填写《北票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注册表》(表格可到北票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领取,也可在北票市政府网站www.bp.gov.cn下载),将填写好的注册表及相关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审查后原件退回),递交到北票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经北票市财政局审核合格者进入北票市政府采购专家库。
  五、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
  应聘人员如果被聘为我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将享有以下权利、履行以下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权利
  1.获得我市政府采购制度及相关工作情况的知情权;
  2.受邀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工作,拥有对供应商所供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评审权;
  3.推荐中标供应商的表决权;
  4.按规定获得相应的项目评审劳务报酬;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义务及法律责任
  1.积极应邀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和咨询工作,为政府采购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
  2.主动回避与本人存在利害关系的评审和咨询活动;
  3.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和评审工作的职业道德要求。在担任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期间,不得违反规定收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4.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5.积极参加北票市财政局组织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培训;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六、专家管理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实行动态管理,对不切实履行职责的专家,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取消其专家资格;对在评审活动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的规定,损害采购人、供应商正当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申报时间
  资格申报起止时间为:2016年9月20日至2016年10月21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北票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曾召伟、周春晓
  联系电话:0421—5086569
  原标题:北票市财政局关于公开招聘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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