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为各位考生带来了2017年辽宁公务员考试申论指导:辩证分析法解综合分析题。要想申论成绩好,关注热点不可少。辽宁公务员考试中,申论是最能拉开考生成绩的一门科目,积累对于申论而言,是非常重要的。辽宁公务员考试网温馨提示考生阅读下文,相信能给考生带来一定的帮助。
仔细研读下文>>>2017年辽宁公务员考试申论指导:辩证分析法解综合分析题
本文为考生分析“辩证分析法”在综合分析题中的应用方法。解答综合分析类题目三大类方法——意义价值法(积极类)、危害原因对策法和辩证分析法。而根据学宝云课堂的实际经验,考生在解答大部分题目的时候更加习惯会采取辩证分析的方法。用这样的方法可以从正反两方面去分析一个社会现象类的题目,是自己有话可说也显得逻辑全面到位。可以说,辩证分析法是一种考生最为常用和喜欢的方法,也是一种比较易于操作的方法。
综合分析的现象类题目,基本的解题思路为:
扣题(破题+表态)+影响+原因+对策+总结提升
对于辩证类社会现象需要重点关注两个环节,一是表态,二是谈影响,这两个环节是辩证类现象和积极类现象、消极类现象答题思路差异最大之处,也是该类题目的特别之处。
辩证类社会现象的题目,基本的答题思路为:
扣题+积极意义+消极影响+分析原因+提出对策+总结提升
具体说来:
(1)扣题包括破题和表态
所谓破题又称破冰,方法有四。
第一,背景陈述法,即说明社会现象产生的社会背景。这需要考生日常对时事政治或历史背景有所了解和把握。
第二,名言警句法,即抓住材料中的关键词或问题的实质,用相关的名言警句破题,这样既可彰显考生的文学功底,使开篇答案就具个性化,又可为考生思考接下来如何作答赢取时间。因此,这也是一种建议学生常用的方法,但此方法要求考生日常积累丰富,反应灵敏。
第三,关键词法,即抓住材料中的关键词或关键主体进行阐述。
第四,鹦鹉学舌法,也称重复题目法。此法用于考生面临较大的考场压力,听完材料后没有任何思路或觉得无从下口时用,可以暂时缓解紧张,也可为后面的作答赢得思考时间。
表态指表明某个社会现象的性质——积极的、消极的还是辩证的。辩证类社会现象的表态可以如下:对这个问题我们要理性看待、客观看待、多角度进行观察或这个现象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
(2)谈影响=积极意义+消极危害
注意谈危害时不要过多,抓住问题的本质有针对性的谈一到三条危害即可。毕竟社会现象类题目更多考察解决问题的能力,所以对策是答案的重点和亮点。
(3)原因分析
分析原因时应多方位,多角度的分析,但首先挑最能说明问题实质的、最接近现实生活的原因。注意阐述原因时要有逻辑顺序,让考官听明白你究竟说了几条原因,故建议考生答题时用果因关系的方法阐述,即先说从什么角度看或是什么的原因或说是某个现象时由什么造成的,再来通过举例子摆事实等详细阐述。
(4)提对策
针对原因提对策,这是答现象类题目最重要的一步。但要注意考生提的对策不能假大空,如“我们要从思想层面入手解决;我们要加强监督管理……”此类“对策”听上去很空,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考生提的对策必须是有针对性的,而且是可操作的,能用来解决问题的,这样才能体现出考生解决问题的能力,也才能在此类题目中取得高分。如“我们要加强监督和管理,鼓励百姓监督,欢迎媒体监督。可以设立监督举报热线并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宣传。”越详细具体的对策越能操作化,越具针对性,也是考官“想要的答案” 。
(5)总结提升
总结是概括一下对策的大致内容,提升是展望未来,表明自己提的对策是有用的,相信在我们的努力之下,问题会得到解决,而且未来会更好。表明对未来有希望。
以上就是综合分析辩证类题目的答题技巧,希望能为广大考生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