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辽阳市宏伟区教育系统引进高校毕业生33人公告

2017-01-03 辽宁公务员考试网

  2017辽阳市宏伟区教育系统引进高校毕业生33人公告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1月4日至2017年2月3日。报名形式:网上报名,下载《2017年宏伟区教育系统引进高校毕业生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如实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邮箱:lysrcyj@163.com 。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内容发布如下:
  2017辽阳市宏伟区教育系统引进高校毕业生33人公告
  为提升宏伟区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辽阳市在实施五大发展战略中加强人才引进培养奖励实施办法》(辽市委办发[2012]12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市人才引进工作中相关部门职责的通知》(辽市人才办发[2012]1号)和《关于印发<辽阳市民营企业引进优秀人才扶持办法>和<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辽市政发[2016]38号)规定,现面向全国重点师范院校(“211”、“985”)和一批本科师范类院校引进择业期内(2015年7月-2017年7月毕业)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到宏伟区教育系统一线教师岗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本次人才引进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引进数量及范围
  本次引进人数为33人。
  其中辽化高中面向国家教育部直属6所重点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引进择业期内全日制本科或硕士研究生(本科阶段为全日制师范生)毕业生9人,具体岗位如下:
  其中辽化二小、三小、四小、五小、实验小学、曙光中心校面向全国一批本科师范院校引进择业期内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本科阶段为全日制师范生)、面向其他普通高校引进择业期内硕士研究生(本科阶段为全日制师范生),共24人,具体岗位如下:
  三、引进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
  2、具有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职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毕业时间为2015年7月-2017年7月;
  6、辽阳地区正式在编人员不在本次引进之列;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现役军人;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四、引进程序
  本次引进工作基本程序包括: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4日至2017年2月3日。
  (2)报名形式:网上报名,下载《2017年宏伟区教育系统引进高校毕业生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如实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邮箱:lysrcyj@163.com 。
  2、资格审查。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始终。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查实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资格。
  3、面试。面试拟于2017年2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面试现场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①《2017年宏伟区教育系统引进高校毕业生报名资格审查表》;
  ②引进人员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报到证》、《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上无师范类字样的毕业生请提供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公章);
  ③引进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017年7月毕业人员(现在读)提供在校(在读)证明;
  ④能够反映引进人员业务能力的材料,如奖励、专著、论文等有关材料。
  (2)面试要求
  ①考生必须携带相关申报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达考点参加面试,违者以弃权对待,取消面试资格。
  ②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分数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引进。
  4、体检与考察(含资格复审)。体检由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另有国家行业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考察时,主要采取查阅档案等有关材料的方式进行,并要实地考核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
  5、公示与聘用。对体检、考察合格者,在相关媒体公示7天。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取得事业编制。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未在规定时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录用协议、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取消引进资格。
  五、其他事项
  1、毕业生所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否则所签订协议失效,取消引进资格。
  2、双方签订协议后立即生效,任何一方违约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3、此公告由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负责解释。
  六、咨询电话
  辽阳市人社局:0419-4121055
  点击下载>>>
  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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