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国考民航西藏自治区管理局面试公告

2017-01-24 辽宁公务员考试网

  2017年国考民航西藏自治区管理局面试公告发布,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民航西藏自治区管理局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7年民航西藏
  自治区管理局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职位名称及代码

面试

分数线

姓名

准考证号码

面试时间

备注

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职位

(0723007004)

47.37

陈锋

294251036017

2017年2月23日

上午9::00

薛明

294261120803

西藏昌都邦达

机场公安分局

刑侦民警职位

(0723007007)

52.51

关心民

294244053528

海铁城

294215533116

宋杰

294239283722

西藏阿里昆莎

机场公安分局

治安民警职位(0723007013)

50.40

邵富强

294262045708

西藏日喀则机场公安分局

治安民警职位

(0723007014)

53.75

王帅

294239271428

西藏阿里昆莎

机场公安分局

治安民警职位

(0723007011)

54.23

李其昌

294242155228

2017年2月23日

下午13:30

陈妍

294242153622

石志猛

294239264019

李安麒

294214013318

张少伟

294214013003

刘伟

294253183811

王春龙

294243174718

盛建

294239282620

尹尧峰

294252455029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7年2月20日24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邮件和电话。要求如下:
  1.发送扫描件至105398918@qq.com,并同时拨打0891-6216217或13322585875,确认是否收到。
  2.标题统一按“×××确认参加XXX(单位)××职位面试”。
  3.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
  4.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5.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附件1),经本人签名,于2017年2月20日24时前发送传真至0891-6216218,并同时拨打0891-6216212或13322585875,确认是否收到。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2017年2月23日全天(周四)并于面试日上午9:00、下午13:30分别开始。请上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上午8:15、下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中午12:45前到面试地点报到(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按照指示标记进入候考室),并由工作人员查验面试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号。面试开始前30分钟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民航西藏自治区管理局驻成都办事处。
  详细地址:四川成都双流国际机场喇叭口民航西藏自治区管理局驻成都办事处(详情可咨询028-85702505),方位地图(附件4)。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录用计划3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在体能测试合格的基础上,按比录用计划多1名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定于2017年2月24日(周五)进行(具体组织安排另行通知),体检所需车辆由我局提供,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考察。在体检合格的基础上,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综合成绩排名靠前者体检不合格,该职位可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三)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合成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面试入围考生面试前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工作证(社会在职人员提供)、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2.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3.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
  4.报考职位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
  5.报考职位要求的户籍证明材料;背景调查(由考生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除上述材料外,“社会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待业人员”还须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附件3),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还须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
  考生应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将取消其面试资格。
  (二)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2017年2月22日16时前携带上述相关材料到面试地点报到并积极配合我局开展资格复审工作。
  (三)住宿事宜。面试考生自行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四)此次招录职位均为人民警察职位,面试人员须参加体能测试,在报到前请准备好身份证和运动装、运动鞋等体能测试用品。体能测试与面试交叉进行,即参加2017年2月23日上午面试的考生于2月23日下午进行体能测试,参加2017年2月23日下午面试的考生于2月23日上午进行体能测试。测试时间定于2017年2月23日早上9:30(下午14:00)进行,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执行《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有关标准。体能测试中凡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赵晓琴;0891-6216217;13322585875。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特此公告。
  点击下载:附件1-3
  1、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2.同意报考证明
  3.待业证明
  4.民航西藏自治区管理局驻成都办事处所在地指示图
  民航西藏自治区管理局
  2017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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