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葫芦岛市16年执业药师考试合格证书办理的通知

2017-03-09 辽宁公务员考试网

   关于葫芦岛市2016年执业药师 考试合格证书办理的通知已公布,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我办定于3月13日开始办理葫芦岛考区2016年执业药师考试合格证书。
  一、办理证书所需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
  (二)学历证、学位证原件。
  (三)报名表原件(有审核通过印章)。
  (四)所在单位劳动合同原件。
  (五)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1份。
  (六)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景无颜色要求)。
  (七)他人(单位)代领:凭代领人及持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以上相关材料。
  注:《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须经证书管理部门盖章后,由考生自行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二、办理地点:葫芦岛新区劳动大厦后楼303房间
  三、办理时间:2017年3月13日至2017年3月3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逾期办理时间为每个月最后一周的周二、四办理(节假日休息)。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