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庭审速录员文字录入技能考试公告已公布,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2017年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庭审速录员文字录入技能考试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文字录入技能考试的具体安排和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考试时间定于2017年4月12日,共两场。
第一场:下午 13:40 - 14:40(13:00考生入场)
第二场:下午 15:00 - 16:00(14:30考生入场)
二、考试地点
沈阳工程学院(沈阳市沈北新区正义三路18号)教学楼A座(机械学院)215、315、415教室。
乘车参考:乘沈阳地铁二号线至航空航天大学站下车;乘157至唐轩公馆下车。
特别提示:建议考生提前熟悉路线,考试当天尽早出行。
三、考生须知
1.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2. 4月12日下午参加第一场考试的考生须在13:00前到达考场,参加第二场考试的考生须在14:30前到达考场。考试开始15分钟后仍未到达考场的,视为自动弃权。
3.考生入场时要进行安全检查,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后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对不按要求上交所携带通讯设备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4.文字录入技能测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速录输入方式不限(需要专业速录工具的自备),速录形式为听打,播放一段录音,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
四、考场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