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辽宁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引入第三方教育评估机制

2017-05-10 辽宁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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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入第三方教育评估机制
2017年辽宁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引入第三方教育评估机制
  【背景链接】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强化国家教育督导,委托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监测”等精神要求,这既是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点难点任务,也为进一步推动教育督导改革发展、有效实施第三方教育评估监测指明了方向。同时,这也为进一步保障教育公平的教育质量打下坚实的基础。
  【标准表述】
  [意义]
  一、转变政府职能。是建立健全政府、学校、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等多元参与教育评价体系的突破口,也是我国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管办评分离,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举措。
  二、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有力抓手。有效实施第三方教育评估监测,引入社会专业机构评价教育质量,检验办学质量效果,监督政策实施过程,有利于重构政府、学校、社会的关系,重塑政府、学校、社会在教育质量保障中的角色,逐步建立起决策、执行、监督既相对分开又相互制约的现代教育治理体系,不断提升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
  三、构建现代教育督导体系。建立完善第三方教育评估监测机制,既有利于提升教育督导部门乃至政府的公信力,又是促进督导法制化、专业化、现代化发展的重要举措。
  [对策]
  一政策体制逐步健全完善。一些地方研究出台改革意见,完善政策体系。北京市政府教育督导室通过任务分解、责任分工,有效推动和落实教育督导改革的各项任务,细化研究制定教育督导评估与质量监测的政策标准体系。
  二、加强教育督导职能机构建设。如北京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近期调整,市教委承担的有关督导评估和质量监测职责全部划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归口管理。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内设机构由3个处调整增设为6个,新增了评估与监测处,相应核增了行政编制。
  三、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全国各省、地、市教育行政部门积极探索设立教育评估院和评估监测中心等机构,委托开展教育评估监测项目,也有些省市加大培育第三方机构的工作力度,直接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监测,取得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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