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招聘审判辅助人员16人公告

2017-07-19 辽宁公务员考试网

  2017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招聘审判辅助人员16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7年7月20日—7月21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30-16:00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招聘审判辅助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法院审判辅助人员力量,根据法院审判及各项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招聘审判辅助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使用与管理
  本次所招聘审判辅助人员为派遣合同制人员。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派遣公司负责派遣到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工作,由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负责日常管理与考核。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法官助理4名;书记员6名;司法警察6名(男5名,女1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本人未被相关用人单位开除或辞退,无违法、犯罪记录。本人直系亲属未曾因重大暴力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被公安机关正在调查尚未得出结论的情况;
  4、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法官助理要求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专业,学士及以上学位;书记员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能够熟练掌握亚伟或其他输入法,打字速度每分钟100字以上,准确率90%以上;司法警察需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有法院或相关单位工作经验,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报名书记员、法警岗位,有速录、公安、治安等相关专业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司法警察要求男身高1.75米以上,女身高1.65米以上。
  四、工资待遇
  法官助理每月基础工资1900元、书记员及司法警察每月基础工资1700元(含个人缴费部分),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每月发放绩效工资400元、每满一年递增工龄工资50元。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市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网站、开发区法院微信公众平台同时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20日—7月21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30-16:00
  2、报名地点: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1甲7号)。
  3、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2)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证明(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两份A4纸规格),以及速录师证等相关材料;
  (3)报名信息表一份(需到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网,网址http://sykfqfy.chinacourt.org公告栏自行下载);
  4、咨询电话:85819828
  (三)资格审查
  (四)组织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笔试满分100分,按照笔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数量与招录数量比不低于1:2;
  面试满分100,低于60分为不合格;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录取成绩按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录取。拟招录人员的总成绩不能低于60分。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负责组织实施,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政审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参照公务员考察工作相关要求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违法违纪情形等进行政审;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参加政审合格的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
  (八)招聘由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监督电话:85819933)。
  附件下载:报名表.doc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9日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