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面试公告已公布,
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即将进行,现将面试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7年7月25日(周二)
上午: 8:30-12:00(考生7:40进考场)
下午:13:30-17:00(考生12:40进考场)
面试地点:营口市人才中心
二、面试人选及具体时间
各职位面试人选及面试的具体时间,详见附表,考生务必按规定准时参加面试。考生参加面试的顺序,由进入候考室抽签后确定。
三、考生须知
1.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2.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面试人员顺序号,面试开始后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
3.考生入场时要进行安全检查,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后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对不按要求上交所携带通讯设备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发现考生在候考期间查看、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首先报告面试顺序号。考生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本人的姓名、笔试准考证号、现工作单位等信息,违者将取消面试资格;考生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或明显标志的服装、饰品。
5.考生持身份证进入面试考场,其他任何物品和资料一律不得带入面试考场。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结束后,在候分室等候成绩,待下一名考生面试后,再返回考场听分。听完分后,向监督员出示身份证,并在面试成绩汇总评定表上签字。离开面试工作区,并不得再次返回面试工作区,不得在面试工作区附近逗留,否则面试成绩作废。
咨询电话:2857018
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