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丹东市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公开招聘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人选的公告已公布,
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7年丹东市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公开招聘笔试工作已经结束,依据《2017年丹东市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公开招聘公告》,现将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人选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7月31日前向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一、资格复审
本次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公开招聘考试笔试设最低分数线为50分。由市卫计委、市人社局按管理权限,对拟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审查内容为:报考人员的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全科医生岗位培训合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招聘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在报考人员《报名表》“资格审查意见”一栏填写“同意”,同时审查人员签名。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相关医师资格证、及其他必须的证明材料等等)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且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凡报考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和证件及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其面试和聘用资格,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出现未通过资格复审或放弃面试资格的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且只递补一次,递补人选的资格复审同上。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应向市卫计委、市人社局,提供由本人签名的“放弃参加2017年丹东市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公开招聘XX岗位面试声明”(以下简称“放弃声明”)的书面材料;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放弃声明书面材料不能送达的,可发送本人签名的放弃声明传真件。
二、面试人选的确定
按照招聘岗位的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三、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要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面试内容和方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法。主要考察应试者从事卫生医疗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等。
五、考生须知
(一)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二)考生入场时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后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对不按要求上交所携带通讯设备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面试资格。考生在候考期间查看、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违纪处理。
(三)考生务必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考生候考期间,不得与候考室以外的任何人员交谈或传递物品,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五)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首先报告面试顺序号。考生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本人姓名、报考单位和岗位名称等个人信息,违者将取消面试资格。考生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或明显标志的服装、饰品。凡不遵守面试考场纪律和面试人员守则的考生,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咨询电话:
丹东市卫生计生委: 0415-2137581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15-3192715
丹东市卫生计生委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