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本溪市明山区公开招聘教师体检公告

2017-07-28 辽宁公务员考试网

  2017年本溪市明山区公开招聘教师体检公告已公布,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7年本溪市明山区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工作已结束,经公示后,将于2017年7月31日开展体检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集合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7月31日(星期一),上午8:00;
  地点: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前(平山区水塔路22,军转大厦)。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体检要求
  1.参加体检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体检费300元。
  2.体检前一天应清淡饮食,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早晨须空腹,禁食、水。体检后,医院备有免费早餐。
  3.体检人员务必按时报到,切忌迟到,对无故缺检者不再组织身体检查,视为自动放弃。
  4.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5.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可以申请进行复检。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体检纪律
  1.体检过程实行全封闭管理,参检考生不准携带通讯工具或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络。考生家长及亲属不得尾随至体检医院,否则作违纪处理,取消录用资格。
  2.体检人员要服从管理,听从指挥,遵章守纪,不得隐瞒病史,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否则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3.考生只能以数字代号隐名参加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参检考生不得提及本人姓名及与本人身份有关的人和事,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咨询电话:明山区人社局 44586009
  明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27日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