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营口关于领取春季第一阶段认定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2018-06-12 辽宁公务员考试网

   2018年营口关于领取春季第一阶段认定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已公布,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2018年营口关于领取春季第一阶段认定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2018年春季第一阶段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已经打印完毕,请于2018年6月14日至1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至16:30,携带身份证到营口市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应届毕业生,毕业后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人事科领取。
  地址:市政府639室
  联系电话:2998332
  营口市教育局
  2018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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