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辽宁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履行打假责任是电商基本义务

2018-08-20 辽宁公务员考试网

  本期为各位考生带来了2018年辽宁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履行打假责任是电商基本义务。要想申论成绩好,关注热点不可少。辽宁公务员考试中,申论是最能拉开考生成绩的一门科目,积累对于申论而言,是非常重要的。辽宁公务员考试网温馨提示考生阅读下文,相信能给考生带来一定的帮助。
  仔细研读下文>>>2018年辽宁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履行打假责任是电商基本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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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打假责任是电商基本义务
  电商市场打假是一项系统工程,无论怎么说,电商平台主动履行打假主体责任,始终是确保电商市场假货不泛滥的第一环
  8月2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下发《关于加大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力度》的通知,要求落实经营主体责任,实施全链条打击;紧接着,国家知识产权局向各地下发通知,自本月起开展为期4个月的电子商务领域专项整治……电商市场一片红火的背后,为何假货现象屡禁不止?平台要治哪些假,谁来做打假主力?制假售假如何根治?这些问题都亟待回答(8月16日《人民日报》)。
  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方兴未艾,假货问题也一直如影随形,以致电商平台成了假货聚集的重灾区。电商平台售假,不仅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而且挤压了合法经营企业的生存空间。在电商市场假货泛滥成灾、已危害电商产业健康发展的现实语境下,监管部门要求电商平台切实履行打假主体责任,自是题中应有之义。
  电商平台不是假货的直接提供者,但这并不意味着电商平台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新消法规定,提供商品销售及服务的经营者,有义务保障消费者对商品信息真实性的知情权。作为网购平台的提供者,电商平台显然对售假行为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可见,电商平台履行打假主体责任,既是遵守诚信经营基本商业伦理的表现,也是为消费者知情权提供保障。
  虽然电商平台履行打假主体责任是板上钉钉的法定义务,但现实中,不少电商平台以自己只是平台提供者来做挡箭牌,将责任推给售假的第三方。其中的关键问题在于法律约束不力,违法成本过低。我国法律目前没有规定电商平台对平台内上架商品的真实性、合法性负有审查义务,要让电商对在自己平台内的售假行为承担连带责任,须以其应承担的商品信息真实性审查义务为前提。囿于法律的不完善,不论是消费者还是监管部门,欲对电商平台追究售假中连带责任都无从下手。监管部门只能对电商平台施以约谈、整改等一些不痛不痒的惩戒,以致电商平台的违法成本过低。如此不仅让电商平台不主动履行打假主体责任,而且还可能因利益的诱惑让其有意放纵不法商家在自己地盘上公开售假,从而加剧电商市场售假恶性循环的蔓延。
  故此,要让电商平台切实履行打假主体责任,必须压实法律责任。鉴于目前法律对电商平台连带责任追究的规定不明而不能倒逼电商平台主动履行打假主体责任的现状,正在送审的电子商务法(草案)新增了“打假”条款,电子商务平台明知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有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应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如果这一规定能获得通过,那么电商平台承担售假连带责任则就成了刚性法律义务,必将倒逼电商平台在打假中主动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和行业责任。
  当然,电商市场打假是一项系统工程,不可能完全依靠电商平台主体责任的履行,消费者依法维权和监管部门的常态化监管不可或缺。但无论怎么说,电商平台主动履行打假主体责任,始终是确保电商市场假货不泛滥的第一环。毕竟,只有真正让电商平台履行打假主体责任,才能为电商市场的正本清源奠定坚实基础,电商市场的打假才能走得更远。(张智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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