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辽宁省直公安、检察院、法院机关及直属单位和省属监狱戒毒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已发布,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2018年辽宁省直公安、检察院、法院机关及直属单位和省属监狱戒毒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2018年度全省公安、检察院、法院机关及直属单位和省属监狱戒毒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名单已经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法院、省司法厅公示完毕,现将面试的具体安排和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选的确定
2018年度省直公安、检察院、法院机关及直属机构和省属监狱戒毒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列为面试人选 。
二、时间安排
面试时间定于2019年4月13日至14日。
上午 8:00开始(7:00考生入场)
下午 13:30开始(12:30考生入场)
各职位面试人选和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考生务必按规定时间准时参加面试。
考生面试安排以每半天为一个单元,考生参加面试的顺序,在考生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后抽签确定。
三、面试地点
中共辽宁省委党校东陵校区(沈阳市沈河区东大营街11号)
乘车参考:沈阳站乘271路公交车省行政学院站下车;沈阳北站从惠工广场站乘271路公交车省行政学院站下车。
四、考生须知
1.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2.2019年4月13日、4月14日上午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7:00前到达考场;2019年4月13日、4月14日下午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12:30分前到达考场。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面试人员顺序号,面试开始后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
3.考生入场时要进行安全检查,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后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对不按要求上交所携带通讯设备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发现考生在候考期间查看、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面试前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在监督员的监督下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并按照顺序号持序号牌参加面试。
5.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首先报告考场号和面试顺序号。考生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本人的姓名、笔试准考证号、现工作单位等信息,违者将取消面试资格。
6.考生持身份证进入面试考场,其他任何物品和资料一律不得带入面试考场,由考生引导员保存。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面试结束后,在考场外等候听取面试分数,待下一名考生面试后,再返回考场听取面试分数,并向监督员出示身份证,在面试成绩汇总评定表上签字,由监督员确认后,立即离开面试工作区,不得在面试工作区附近逗留。
温馨提示:
1. 建议考生提前熟悉考场线路,考试当天尽早出行。
2. 由于近期天气较凉,请考生注意增添衣物。
3. 报考各市公安、检察院、法院系统的考生,请于近期密切关注各市相关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
辽宁省公务员局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