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葫芦岛连山区选调纪委监委及派驻纪检监察组科员岗位人选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本次报名工作从7月 27日8:30开始,8月5日17:00截止。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2019葫芦岛连山区选调纪委监委及派驻纪检监察组科员岗位人选公告
按照省、市纪委监委相关会议精神,根据《中共葫芦岛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市、区)纪委监委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配备的通知>》要求,经连山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连山区纪委监委及派驻纪检监察组科员岗位人选。根据区纪委监委岗位空缺情况,拟选任6名(区纪委监委机关2人,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4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除具备《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能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合法公务员身份(已在我市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在编在岗、军转干部、国防生、服役期满的大学生村官及省委选调生等);
3.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5.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1日),各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符合公务员调转有关服务年限等相关的要求,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一般应具有纪检监察、公检法、审计、财务、文字综合、干部人事管理等工作经历、经验的及具有法律、财务会计、审计、汉语言文学专业及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可优先考虑(文字综合能力强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但需要重点考核文字综合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推荐范围之内:
1.未满试用期的;
2.未满规定基层服务年限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以及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受过党政纪警告(含)以上处分未过影响期的;
5.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转任的其他情形的;
6、区纪委监委重点监督对象的配偶、子女及配偶,以及有直系血亲关系的其他人员。
二、工作程序
此次选任工作采取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组织考察、试用工作、办理转任手续等方式进行。
1.报名。报名人员填写《连山区纪委监委及派驻纪检监察组科员岗位报名登记表》,报送连山区纪委组织部。
2.资格审查。由区委组织部汇总人选报名情况,对照人选条件,逐人进行资格审查、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并提出审查意见,商连山区纪委监委审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3.面试。提出考察预备人选。
4.提出考察人选。根据面试成绩,结合工作需要和以事择人、人岗相适等情况,由区纪委常委会审定,提出考察人选。
5.组织考察。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共同组成考察组,通过实地了解情况、谈话考察等方式,对人选进行考察,将考察情况向区纪委常委会汇报后,集体研究审定试用人选。
6.试用工作。区纪委监委机关,函商人选所在单位,试用三个月。试用期满,由区纪委监委组织部考核,经过考核后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提出选任人选。
7.办理转任手续。按照区纪委常委会审定意见,由区委组织部办理相关调动、任职手续。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本次报名工作从7月 27日8:30开始,8月5日17:00截止。
2、报名地点:连山区纪委监委组织部
联系电话: 2185653
联系人: 赵素红 13610896777
刘 宏 15142866161
四、有关要求
1.严格制度,确保公正。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凡与被推荐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应按公务员法第七十条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2.强化监督,追究责任。严格工作纪律,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被推荐人员,在选调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五、其他事项
报名人员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连山区纪委监委及派驻纪检监察组科员岗位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中共葫芦岛市连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葫芦岛市连山区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