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大连海事大学附属学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2019-08-29 辽宁公务员考试网

  2019年大连海事大学附属学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10月20日,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2019年大连海事大学附属学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大连海事大学附属学校隶属于交通运输部所属的全国重点高校大连海事大学,附属学校始建于1960年,坐落于大连海事大学校园内,是一所集小学和初中为一体的九年一贯制教育的学校。
  因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连海事大学附属学校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初中语文教师:1名
  (二)初中数学教师:1名
  (三)初中英语教师:1名
  (四)初中物理教师: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团队意识和合作精神,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较高的综合素质;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1.从事应聘岗位相应工作的事业编制教师;
  2.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3年10月31日之后出生);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5.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以及其他条件;
  6.具有应聘岗位相应等级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7.具有特级教师或地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名师、仁爱之师、优秀班主任、优秀青年教师、骨干教师等荣誉称号一项及以上。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大连海事大学网站首页“海大公告栏”等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10月20日,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请应聘人员将电子版应聘材料发至招聘邮箱,邮件标题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
  3.应聘材料:
  (1)个人简历:包括学习经历、工作简历及任教年级、获奖情况、联系方式等,以“姓名+个人简历”命名;
  (2)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扫描件;以“姓名+证明材料”命名;
  (3)《大连海事大学附属学校2019年教师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一览表》(附件1),以“姓名+一览表”命名(不要改动文件格式);
  (4)《亲属关系承诺书》(附件2),以“姓名+亲属关系”命名。
  以上材料分别作为4个附件上传。
  4.相关要求: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错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核。学校成立招聘工作组,根据招聘条件、实际需要和履行岗位职责匹配程度,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人员,通过电话或E-mail通知参加考核。
  2.资格现场审核。参加考核人员提供报名时所提交材料的原件,现场审核资历条件和相关证书的真实性,对证件不全或资质不符的,取消考核资格。
  (四)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方式,包括说课和答辩,准备时间为30分钟,说课时间为10分钟,答辩时间为5分钟。
  主要考核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教学能力、讲授的逻辑性、板书内容层次、教学举止形态、教学语言表达、普通话标准程度等。
  成绩为百分制,合格分数线8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列入考察人选。考察人选根据招聘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
  (五)心理测试、体检和考察
  1.学校组织考察人选进行心理测试,形成心理测试报告。
  2.考察人选至指定的医院或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非初始体检的医院重新体检。
  3.学校组成考察小组对考察人选进行综合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缺点不足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形成考察报告。
  在心理测试、体检和考察中有任一环节出现不合格者,取消考察人选资格,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或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考核成绩依次递补。
  (六)拟聘用及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心理健康报告、体检结果、考察报告,经学校审定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大连海事大学网站首页海大公告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论何原因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四、聘用与工资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与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根据大连海事大学附属学校工资制度兑现工资和各种福利待遇。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应聘人员应严格自律,确认参加考核后,在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阶段,随意放弃的,将记入诚信档案,视情况在一定年限内不再接受其应聘申请。
  六、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凌海路1号大连海事大学
  2.联系电话:0411-84728402、84729213
  3.招聘邮箱:dlhfxxzp@126.com
  4.监督电话:0411-84729225
  5.监督邮箱:dlmujw@126.com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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