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执行了领导“会议纪要”,2名公务员被判刑

2019-08-29 辽宁公务员考试网

  领导如果下了指示,你会怎么办?


大多数体制内的伙伴一定会坚定贯彻执行,哪怕心里不认可,但上命难为,自己毕竟还要在单位里混下去,再说了,领导都敢下命令,下面照做了又会有多大问题呢?


然而,河南永城的两位官员,却因为坚决贯彻执行了领导的“会议纪要”,被判滥用职权罪,虽然免罚,但清白不再,不仅丢了工作,子女的前途也将受一定影响。


 那么,这两位官员到底办了什么事呢?


为让开发商同意停建被老百姓投诉的车库,河南省永城市政法委书记张某,委托永城市副市长和永城市住建局局长召开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允许开发商给两小区增高楼层。


开发商拿着“会议纪要”找永城市城乡规划服务中心主任夏明旭,要求给新增楼层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夏明旭和该中心时任用地规划股股长刘予永在明知“会议纪要”违法的情况下,仍然按照上级领导要求办了证。


周口市中级法院认定夏明旭、刘予永构成滥用职权罪,但免予刑事处罚。


夏明旭不服,称自己是执行职务没有滥用职权的故意,但法院认为,其作为规划单位主要领导明知“会议纪要”违法但仍去执行,应属滥用职权。


查看《公务员法》第五十四条,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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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违法“会议纪要”的官员被追究刑事责任,传闻国内尚属首例。


公务员小伙伴们,领导的违法要求,还敢坚定不移地执行吗?被处分也许还算幸运,如若背锅背进了监狱,前途尽失,祸及家人,真是后悔也来不及啊。也就是说,各位小伙伴们以后考上了公务员,在工作中也要多思考,有自己的判断,仕途才会走远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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