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辽阳技师学院引进人才11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9年9月12日9:00至9月20日17:00,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2019辽阳技师学院引进人才11人公告
为满足辽阳技师学院建设高素质“双师型”队伍、形成良好教师梯次配置的需要,根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17﹞3号)和《关于印发<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政策的规定>的通知》(辽市政发〔2016〕38号)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面向全国普通高等院校为辽阳技师学院引进人才1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本次人才引进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指导专业目录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教育部2012年)(附件4)
二、引进数量及范围
计划为辽阳技师学院引进人才11名,具体条件详见《2019年辽阳技师学院引进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引进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
2、具有职位所必备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岗位技能;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择业期内(2017年7月至2019年7月期间毕业),各引进岗位在学历、专业等条件要求不变的情况下,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1983年9月20日以后出生;
5、辽阳地区正式在编人员不在本次引进之列;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现役军人;在读高校大学生;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四、引进程序
本次引进工作基本程序包括: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12日9:00至9月20日17:00。
(2)报名形式:网上报名,自辽阳市人社局官网下载《2019年辽阳技师学院引进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如实填写并附以照片后,以“岗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码”格式命名Word文档,以附件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lysrsjzyk@163.com。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监督。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始终。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查实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全额退还已领取工资及各种补贴。
3、面试考核。面试考核拟于2019年10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考核形式:1、实习指导教师岗位:采取两轮面试考核方法进行,首先进行结构化面试,按照通过面试人数与岗位引进人数2:1比例确定进入实操的人员。以实操成绩确定录用人员;2、其他教师岗位:通过审核人数与专业岗位数比例超过4:1时,即采用两轮面试方法进行,首轮通过结构化面试,按照通过结构化面试人数与引进专业岗位人数2:1比例确定进入下一轮人员;第二轮面试均为试讲,试讲知识范围为所报岗位专业知识;如通过审核人数与引进专业岗位数之比不足4:1时,则采用一轮面试方式进行,即直接试讲,确定引进人选;3、财务管理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1)面试考核现场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①《2019年辽阳技师学院引进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字);
②引进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技能大赛获奖证书、身份证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例:附件3);
③引进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④能够反映引进人员业务能力的材料,如奖励、专著、论文等有关材料。
(2)面试考核要求
①考生必须携带相关申报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达考点参加面试考核,违者以弃权对待,取消面试资格。
②面试考核成绩满分100分,面试考核分数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引进。
4、体检与考察(含资格复审)。体检由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另有国家行业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考察时,主要采取查阅档案等有关材料的方式进行,并要实地考核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
5、公示与聘用。对体检、考察合格者,在相关媒体公示7天。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取得事业编制。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辽阳技师学院签订录用协议、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取消引进资格。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其他事项
1、毕业生所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否则所签订协议失效,取消引进资格。
2、双方签订协议后立即生效,任何一方违约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3、此公告由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负责解释。
六、咨询电话
辽阳市人社局:0419-2297299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