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沈阳市骨科医院编外用工招聘55人公告

2019-10-08 辽宁公务员考试网

  2019年沈阳市骨科医院编外用工招聘55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9年10月8日8时-2019年 10月14日16时,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2019年沈阳市骨科医院编外用工招聘55人公告
  为满足医院用人需求,优化医院人力资源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详见《2019年沈阳市骨科医院编外用工公开招聘职位信息表》。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强的创新能力。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自报名之日起计算:护理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 1984年10月8日(含10月8日)以后出生;其它岗位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即 1979年10月8日(含10月8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合同管理及福利待遇
  1、首次签定劳动合同为1年,单位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享受同工同酬待遇。
  2、工资待遇比照在编人员执行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其中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执行国家标准,基础性绩效工资执行沈阳市标准,奖励性绩效按照医院标准及科室核算结果执行。
  3、保险:按照政策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4、职称及聘任:与在编人员同等条件享受晋升和岗位聘任。
  5、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享受沈阳人才引进政策,可采取考核方式录用为事业编制人员。
  四、信息发布
  在沈阳市骨科医院、沈阳市卫生健康委、中国沈阳人才网等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及职位信息表,后续信息请考生关注沈阳市骨科医院、沈阳市卫健委网站及网上报名系统发布的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各环节的时间、地点等相关内容。
  五、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8日8时—2019年 10月14日16时。
  网上报名系统链接(请考生10月8日登录以下链接报名):
  http://qzpta6.chinasyks.org.cn/cn_sygkyy/leader.html#/index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考生在此期间,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由报考单位对照片及相关信息审核合格后,即报名成功,请考生报名后2天内登录查看是否审核通过。审核未通过的考生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或改报。10月14日16时以后查看结果为未通过审核的考生,10月15日中午12时前可以改报。自10月15日12时起改报服务截止,考生信息只能查询,不能更改。报名和考试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考生报名至考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凡弄虚作假或与岗位要求的条件不符者,在资格审查中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六、招聘方式
  招聘岗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其它岗位报名人数不足1:2的:采取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没有笔试,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其他岗位:报名人数超过1:2的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试。依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计划人数1:2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员,资格审查出现不合格者,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最终以笔试和面试权重成绩排序,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七、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是审查考生与报考岗位要求的条件是否一致,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以及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医师岗位要求有医师资格证或执业医师考试合格成绩单,护理岗位要求护士执业考试合格(有护士资格证或合格成绩单),尚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应届生可以先网上报名,但需在现场资格审查环节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如果无法及时提供则取消报名资格。卫生类专业岗位需医、药学类院校毕业方可报考。
  八、体检、考核
  (一)体检。体检工作由医院统一安排。根据笔试、面试最终权重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组织考核。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要求进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
  (二)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核。
  九、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沈阳市骨科医院、沈阳市卫健委网站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编外用工相关手续。
  本公告由沈阳市骨科医院负责解释。
  联系地址: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115号
  沈阳市骨科医院 人事科
  联系电话:024-31390833
  纪检监督电话:024-31390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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