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大连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招聘大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大连市房地产档案馆)雇员公告

2019-10-31 辽宁公务员考试网

  2019大连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招聘大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大连市房地产档案馆)雇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9年11月4日9:00至11月8日17:00,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2019大连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招聘大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大连市房地产档案馆)雇员公告
  根据市编办下发《关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增加雇员编制的通知》(大编办发〔2018〕48号),大连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从事其所属分支机构大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大连市房地产档案馆)窗口受理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
  窗口受理岗位7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大连市户籍户口;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年龄及其他条件(详见《2019年大连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大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大连市房地产档案馆)雇员计划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应聘:
  (一)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二)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三)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作弊行为的人员;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和要求: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址:大连市自然资源局网(http://www.zrzy.dl.gov.cn/)。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大连市自然资源局网,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规定流程和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白色背景彩色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得超过20K。报考人员要准确、详细填写有关信息。
  2、报名时间:2019年11月4日9:00至11月8日17:00。
  3、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后,需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待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可于2019年11月13日9:00-11月16日10:00自行从网上下载和打印准考证(A4纸)。没有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
  4、资格审查:采取诚信承诺制,实行全过程资格审查,如本人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存在虚假情况,将取消报考和应聘资格。
  四、考试
  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合理设置考试科目和内容,突出岗位要求,主要进行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以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主要为《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公共基础知识以及基础法律常识等相关知识。笔试时间90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
  2、笔试时间:11月16日上午10:00-11:30。
  3、成绩查询:11月21日9时以后,报考人员可自行登陆大连市自然资源局网查看笔试成绩(60分以上)。
  (二)面试
  1、面试人选在笔试成绩合格(60分以上)人员中产生,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果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则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为面试人选。
  2、面试主要采取现场问答方式,重点考核报考人员事业心责任心、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行为举止等方面。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成绩小于60分的,视为面试不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
  五、考核和体检
  1、考核和体检人选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计算,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4:6,各项成绩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并列者,可同时确定为考核和体检人选。
  2、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能力等情况。考核时,应对考核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地点:大连市体检中心。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4、对考核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由此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或因报考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大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完备相关用人手续,签订劳动合同书,试用期为2个月;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七、雇员待遇
  按照市编办和市财政局有关规定,本次招聘的雇员实行合同制管理,按照大连市雇员有关标准执行,每年6万元/人,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以及交通、食宿、通讯等补助。
  八、咨询服务
  招聘政策咨询:大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大连市房地产档案馆)
  电 话:0411-83691485
  时 间: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九、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年龄”计算时间截止正式公告日期。
  2、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请留意报名网站,同时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联络方式畅通,以便及时联络,否则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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