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辽宁省考申论指导:案例助力分析

2020-01-02 辽宁公务员考试网

  本期为各位考生带来了2020年辽宁省考申论指导:案例助力分析公务员考试中,申论是最能拉开考生成绩的一门科目,积累对于申论而言,是非常重要的。辽宁公务员考试网温馨提示考生阅读下文,相信能给考生带来一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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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申论而言,综合分析题是一个重点考察内容,相信有的考生存在这样的疑惑,什么时候要用案例提炼要点,什么时候则不需要?还有的考生可能会问,要通过案例提炼什么样的要点?下面让小编来总结一下:
 
  1.什么时候要用到案例。
 
  当考生在阅读材料找点时,如果发现作答范围段落中有大量的案例,并且发现材料中能直接找到的点比较少或者类型比较单一的时候,就要告诉自己可能要通过案例来提炼要点。比如在阅读材料的时候直接找到的点都是关于作答对象问题的点,而没有其他类型的答案要点,就要引起考生的注意。因为综合分析题在分析的维度叫做多维度分析,往往要从问题、原因、影响的角度展开分析。如果只能找到一种类型的要点显然不符合综合分析的题型要求,这个时候往往需要通过对案例的解读和分析得到其他的要点。
 
  在回答了什么时候要使用案例的问题之后,大家比较关心的是第二个问题,如何用。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
 
  2.案例怎么用。
 
  要想解决案例怎么用的问题,我们首先要在审题上做到精准审题,明确找点的方向。对考生来说,阅读题干最重要的是明确核心作答对象。在明确核心作答对象之后,考生需要在脑海中形成一个初步的找点的方向,也就是围绕作答对象要找哪些点,这需要根据作答对象的倾向性来判断。怎么理解呢?比如“包容”,我们大家都认为包容是好的,再比如文化输出,也是好的,并且通过读材料发现命题人对于它们的态度也是好的,这就是找到了核心作答对象的倾向性,好的事物。那大家想想,好的事物要分析什么呢?往往要分析它好在哪吧,也就是意义、重要性之类的,然后才是问题等要点。材料中直接有包容存在的问题,但却没有意义、重要性的要点。而意义这个要点对于这道题来说却是最重要的,那怎么办呢?这时候我们发现,材料中举了有好几个人物事例可用,可从案例中的人物事迹提炼意义。
 
  相信通过对上述文章的阅读,同学们对案例的作用能有一些清晰的认识,相信会对这个方法有更深的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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