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现将2019年度辽宁省鞍山市各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面试人选(含鞍山市法院、检察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人选)予以公布,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1月2日—6日向中共鞍山市委组织部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一、面试人选确定
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录用计划数与面试人数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各职位资格审查人选,由招录单位依据报考条件及职位资格条件对资格审查人选进行现场审查,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最后一名资格审查合格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的职位,从报考该职位其他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递补后的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二、面试时间安排
报考辽宁省鞍山市各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进入面试人选的考生,请于2020年1月7日登录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anshan.gov.cn)查询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
请列入面试人选名单的考生务必确保报考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0412-5512755
附件:
中共鞍山市委组织部
2020年1月2日
内容来源:http://rsj.anshan.gov.cn/ecdomain/framework/asrsw/mkfnjhgifjhpbboilaklomodilaafddi/mkgdiknjfjhpbboilaklomodilaafddi.do?isfloat=1&disp_template=nffplmlkfjhpbboilaklomodilaafddi&fileid=20191230150924189&moduleIDPage=mkgdiknjfjhpbboilaklomodilaafddi&siteIDPage=asrsw&infoChecked=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