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国考国家文物局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国家文物局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准考证号排序)
见附件。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0年1月17日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传真。要求如下:
1.参加面试考生请填写《参加面试确认书》(见附件1)并签字确认,发送电子邮件至rsch@sach.gov.cn,并同时传真到010-56792135。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和传真中注明。
2.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1月17日17时前传真至010-56792135或发送扫描件至rsch@sach.gov.cn。
3.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三、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月7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我单位接受资格复审(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请在邮政特快专递信封上注明“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资料”,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还):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 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材料的复印件。
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复印件(详见附件3)。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有关材料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83号国家文物局人事司人事处,邮编100009。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定于2020年2月13日上午9:00开始,下午进行专业能力测试。请考生于当日上午8:3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不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办公楼6003房间。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高原街2号。可乘地铁5号线在惠新西街北口站下,由B出口出站后向东走900米即到。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时间另行提前通知,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有专业能力测试) =(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35%+专业能力测试成绩×15%
六、注意事项
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联系方式:010-56792121(电话)
010-56792135(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1. 面试确认内容(样式)
2.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3. 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4.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国家文物局人事司
2020年1月15日
原标题:国家文物局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文章来源:http://bm.scs.gov.cn/pp/gkweb/core/web/ui/business/article/articledetail.html?ArticleId=8a81f3236f832112016fa8cc4cc50041&id=0000000062b7b2b60162bccf03930009&eid=0000000062b7b2b60162bccf480c000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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