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经历可视同为一年基层工作经历

2020-03-25 辽宁公务员考试网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疫情防控一线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科研攻关人员等实施职称倾斜措施。
 
  《通知》提出,对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优先申报评审,开辟绿色通道
 
  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提前一年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或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可直接申报参加高一级职称评审或考试。
 
  晋升岗位等级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评审通过的,用人单位将其直接聘任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通知》强调,将抗疫表现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
 
  将参加疫情防控的工作成果和贡献列入年度职称评价指标,破除“唯论文”倾向,对论文不作硬性要求,疫情防控中的临床救治情况、病案病例、诊疗方案、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成果、流行病学报告、病理报告、药物疫苗研发情况、试剂检测设备产品研发应用情况、工作总结、心理治疗和疏导案例等均可作为成果申报参评,免于参加专业实践能力考核。
 
  参加疫情防控经历可视同为一年基层工作经历,视同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学时学分。要通过职称评审,鼓励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紧紧围绕疫情防控,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加强疫病防控和公共卫生攻关体系建设,把论文写在临床一线,把研究成果应用到疫情防控一线。
 
  《通知》要求,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与卫生健康、科研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沟通,密切合作,把做好职称工作作为关心关爱一线专业技术人员的重要举措,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落实,合理安排职称评审,不搞突击性申报、评审,简化材料、优化程序,充分调动一线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来源:党员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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