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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是党中央的一贯方针,这一点丝毫不会动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印发。“建立规范化机制化政企沟通渠道”、“完善涉企政策制定和执行机制”、“创新民营企业服务模式”、“建立政府诚信履约机制”……《意见》明确提出了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一系列措施,强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公考角度解读
民营经济是创业就业的主要领域,是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是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政府职能转变、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国际市场开拓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综合分析]
面对准入难、融资难、回款难、中标难、维权难、转型难等众多前进中的问题和成长中的烦恼,民营企业需要更多来自政府层面的支持。当前民营企业面临的最大难题之一,就是如何与地方政府打交道。因此,对一个地方政商关系的看法,会成为民营企业选择投资和创业区域的重要判断因素。
我们必须看到,现实中仍存在着两种倾向,与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相悖,即“清”而不“亲”和“亲”而不“清”。“清”而不“亲”,不能善待企业,欠缺契约精神,没有法治意识,没有服务意识。比如,招商的时候说的千好万好,企业刚做起来,马上就成了唐僧肉;再比如,为了个人政绩,随意乱搞“一刀切”,完全不顾企业死活;还有的,对民营企业存在偏见,一碗水不能端平。“亲”而不“清”,则更容易在类似贪官落马的新闻中读到。有些地方官员和当地企业,亲密得甚至都黏在一块儿,突破了党纪国法的红线。
什么样的政商关系更受民营企业欢迎?说到底,无非是:需要表达诉求时,声音能被顺畅听见;政府制定政策时,意见能被参考吸纳;与地方签的合同,不用担心被作废;上一年推出的政策,不会在下一年“翻烧饼”;利益受损害时,能获得应有的补偿;想说理时,也有说理的地方;作为纳税人,可给政务服务打好评,也不用顾忌打差评……
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是一种“亲”上加“清”的关系,也是一种要“亲”亦要“清”的关系。一方面,地方官员不是高高在上的,愿意和民营企业交流,与企业建立更为亲密的关系,相关部门不存在“门难进”,没熟人也不存在“事难办”;另一方面,更要有清明的政治生态,没有权钱交易,领导干部坦荡真诚,理直气壮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
[参考对策]
建立规范化机制化政企沟通渠道。地方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采取多种方式经常听取民营企业意见和诉求,畅通企业家提出意见诉求通道。鼓励行业协会商会、人民团体在畅通民营企业与政府沟通等方面发挥建设性作用,支持优秀民营企业家在群团组织中兼职。
完善涉企政策制定和执行机制。制定实施涉企政策时,要充分听取相关企业意见建议。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健全涉企政策全流程评估制度,完善涉企政策调整程序,根据实际设置合理过渡期,给企业留出必要的适应调整时间。政策执行要坚持实事求是,不搞“一刀切”。
创新民营企业服务模式。进一步提升政府服务意识和能力,鼓励各级政府编制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完善陷入困境优质企业的救助机制。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完善对民营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服务模式和服务链条。
建立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各级政府要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与民营企业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建立政府失信责任追溯和承担机制,对民营企业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变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而受到的损失,要依法予以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