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辽宁阜新市细河区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教师公告(36名)

2020-08-18 辽宁公务员考试网

  2020辽宁阜新市细河区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教师公告(36名)已公布,不设现场报名,采取网络诚信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20年8月18日13时——8月22日24时,逾期不再受理(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辽宁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0年阜新市细河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阜新市委、市政府《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实施意见》(阜委办发[2007]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教师队伍实际情况,经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政府批准,现将2020年细河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阜新市细河区公开聘教师36人,详见《2020年阜新市细河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教育事业,自愿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年龄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之间,具体年龄以报名起始之日计算(1984年8月18 日[含]至2002年8月18 日[含]期间出生);
 
  5.具备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学历专业和教师资格(详见附件1)。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服务期未满的特岗计划教师,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民办教育机构或其它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未解除人事、劳动关系,未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人员(如出现纠纷由应聘者自负责任)。
 
  (二)学历学位条件
 
  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学历、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对应学士学位、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及对应硕士学位及以上。
 
  三、报考程序
 
  (一)信息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发布公告的查询网址: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fxxh.gov.cn/)、阜新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jyj.fuxin.gov.cn)、公众号:V细河。考生查询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准考证领取信息、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结果、拟聘人员名单等相关信息的网址: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fxxh.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报名咨询电话:0418-3958117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8日13时——8月22日24时,逾期不再受理(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教师不设现场报名,采取网络诚信报名方式,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20年阜新市细河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
 
  (2)《2020年阜新市细河区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
 
  (3) 全日制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教师资格证书原件,中国教师资格网“证书验证”结果全屏截图。报到证原件(如不能提供报到证原件,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详见附件5)。
 
  (4)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电子照片(宽100像素、高120像素,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所提交的材料制成PDF文件后发送至细河区招聘教师专用邮箱:xhqjszpyx@vip.163.com。
 
  上传文件名为: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姓名。考生一旦提交报名信息后不可再进行修改。
 
  3.查询审查结果。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查人员对应聘人员提交信息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8月31日—9月4日将初审结果在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fxxh.gov.cn/)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登录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人员不对考生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不再提供二次申报。
 
  (三)领取准考证
 
  报名成功并通过资格审查初审的人员,于2020年9月7日登录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查询领取准考证时间及相关信息。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每位应聘人员只允许申报一个招聘岗位,并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岗位。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时,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合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要认真对照本人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是否完全一致,不完全一致的请不要申请报考,否则后果自负。
 
  5.应聘人员自报名至聘用(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招聘组织机构联络。应聘人员要随时关注细河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有关招聘方面的信息,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或不及时查收细河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聘信息所致后果所致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6.有关疫情防控要求:
 
  (1)请所有报名考生于2020年8月18日报名前扫下方二维码注册“防疫健康信息码”(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和“国务院客户端疫情控行程卡”绿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和行程卡的状态。因未注册健康码和行程卡或信息不完善影响本人考试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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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如有从中、高级风险地区(含旅居该地的)来(返)阜考生必须提前向细河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电话:0418-3958117)进行申报,细河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将考生情况上报细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来(返)阜考生需携带一次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照细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目前统一要求到指定地点隔离14天(距离考试日期9月13日),并在隔离期末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集中隔离及核酸检测相关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持《解除医学观察通知书》参加考试,考试当天进考点前统一上交。
 
  从低风险地区(含旅居该地的)来(返)阜考生,参加考试必须提供近7日内(距离考试日期 9月13日)本人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需持近7日内健康码“绿码”和行程卡“绿码”(均需截屏彩色打印,入考点查看收取),以及《考生健康状况监测表》(详见附件4,打印填写完整收取)参加考试,考试当天进考点前统一上交。
 
  自8月18日至9月13日一直在阜没有外出的考生,参加考试需持近7日内(距离考试日期9月13日)健康码“绿码”和行程卡“绿码”(均需截屏彩色打印,入考点查看收取),以及《考生健康状况监测表》(详见附件4,打印填写完整收取)参加考试,考试当天进考点前统一上交。
 
  (3)考生要根据所在地及旅居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要求,配合做好防疫相关工作。考生参加笔试时,要按照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配合准备相关材料、报告相关信息。材料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考试期间,如有考生出现发热等特殊症状,需送医治疗以及到发热门诊进行核酸检测等产生的相关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4)考生在进入考场前以及考试过程中均需佩戴口罩。
 
  (5)本次考试工作的疫情防控要求,将按照国家、省、市最新要求随时调整,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有关公告。
 
  四、考试
 
  所有应聘人员必须参加由阜新市细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含教育政策法规及职业道德)和教育心理学。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20年9月13日(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3.应聘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按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及疫情防控要求的相关材料(详见附加4),缺少证件、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通过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查询。
 
  (二)资格复审
 
  阜新市细河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按1:2比例确定,不足1:2的按实有人选确定,最后一名资格复审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选的名单、需要提交的材料以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通过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通知。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并从笔试成绩合格人选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资格复审。
 
  (三)面试
 
  1.人选确定:面试人选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2.面试方式及内容:各岗位面试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讲课内容在应聘人员所报岗位学科的现行教材中抽取,由专家评委对其掌握专业知识、教学技能和试讲人员的形象、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表现情况给予评价。时间为15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及格,即达不到60分不能录用。
 
  3.面试时间和地点:通过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的确定
 
  本次笔试和面试分数权重比例为6:4,考试总成绩为笔试分数×60%+面试分数×40%的总和。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
 
  1.人选确定:体检人选根据面试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实际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笔试成绩仍然并列的,由细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相关要求执行。对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3.体检时间和地点:通过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通知。
 
  (二)考核
 
  细河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对体检合格的拟招聘人选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或考生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选中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选名单在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公示后出现岗位空缺,本次招聘不再进行递补。拟聘人选要在公示期结束后,将本人档案等相关手续送交细河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人事科,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新聘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未落实人事关系的毕业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司法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知识产权局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符合“先上岗、再考证”条件(主要适用于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被聘用的考生,应当按规定与聘用单位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考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包含试用期),聘用期满方可流动。
 
  七、招聘纪律
 
  本次招聘工作按管理权限由细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细河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负责组织实施,并由细河区纪检监察部门做好全程监督。对有下列行为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对已经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
 
  3.与岗位要求条件不符者。
 
  本公告由阜新市细河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418—3958117)
 
 
  1、2020年阜新市细河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2、2020年阜新市细河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3、2020年阜新市细河区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4、2020年阜新市细河区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检测表
 
  5、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
 
  阜新市细河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
 
  2020年8月18日
 
  文章来源:http://www.fxxh.gov.cn/newsdetail.jsp?id=358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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