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东北师范大学财务处招聘会计核算人员公告(3名)

2020-12-03 辽宁公务员考试网

  2020年东北师范大学财务处招聘会计核算人员公告(3名)已公布,辽宁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公布如下:
 
财务处会计核算岗位招聘启事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财务处工作需要,经学校审批同意,按照财务处会计核算岗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安排,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会计核算人员3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岗位设置
 
  会计核算人员3名。
 
  二、应聘条件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国(境)外学历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2.截至报名截止时间,年龄28周岁以下(1992年12月13日后出生)。
 
  3.本科阶段所学专业须为会计学、财务管理、税收学或审计学等相关经管类专业,硕士阶段所学专业可为上述相关专业或计算机专业。
 
  4.在校期间品学兼优,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服务意识,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5.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和较好的文字写作功底,熟练掌握Word、Excel、PPT等办公软件。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
 
  三、招聘程序
 
  1.应聘者登录东北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网实名注册提交应聘申请,并提交以下附件材料:本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学生提供在学证明)、加盖教学管理部门或院系公章的各学历阶段成绩单复印件、资格证书及获奖证书等。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3日。
 
  2.人事处与财务处共同成立审核小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考试。
 
  3.考试由资格考试(笔试)和自主考核(面试、实务操作)两部分构成。笔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的基本知识和专业素质,自主考核主要考查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和实务操作能力。笔试当天查验应聘材料原件。
 
  4.笔试、面试及实务操作各环节满分均为100分,各环节得分均不低于60分的视为考试合格。在考试合格的应聘者中,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实务操作成绩30%加权计算后,根据总成绩排名按需求数量等额确定岗位建议人选。
 
  5.岗位建议人选须参加体检并接受学校思想政治表现调查,合格后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学校审议。
 
  6.经学校审议通过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来校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7.根据学校招聘方案,教师以外专业技术岗位首聘期按人才派遣方式聘用,派遣期2年。派遣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纳入学校编制管理;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自行择业。
 
  四、纪律要求
 
  应聘人员出现下列行为,视为严重违纪,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材料的;
 
  2.对个人情况说明不诚信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聘用资格的。
 
  五、联系方式
 
  陈老师(财务处) 0431-85099804
 
  刘老师(人事处) 0431-85098029
 
  人事处
 
  财务处
 
  2020年11月27日
 
  文章来源:http://www.nenu.edu.cn/info/1056/1266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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