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辽宁辽阳市白塔区招聘临时雇员公告(47名)

2021-01-22 辽宁公务员考试网

  2021辽宁辽阳市白塔区招聘临时雇员公告(47名)已公布,辽宁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公布如下:
 
白塔区公开招聘临时雇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受辽阳市白塔区民生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委托,辽阳四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为白塔区区直单位招聘临时雇员4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有较强的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能力水平;
 
  2.辽阳市常住户口,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 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5.有纹身、刺青和非手术性疤痕之一的;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三)岗位要求及岗位设置。(具体见附件)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21日、22日、23日、25日(每天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
 
  2.报名地点:辽阳四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辽阳市白塔区东六道街55-1栋5单元1号);
 
  3.咨询电话:0419-3612137
 
  4.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需全程佩戴口罩,出示行程码,测量体温并登记)。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首页、本人页)、相关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二寸证件照片4张;
 
  5.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6.报考人员需如实报告境外和重点地区旅居史,并填写承诺书,如有上述情况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7.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要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8.每名考生只能申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
 
  9.本次报名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相关培训班、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资格审查
 
  此次招聘采取现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条件不合格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三)笔试
 
  1.报名人员请及时关注辽阳市四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查询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考场、准考证号等信息;
 
  2.笔试内容为(行测及文字综合写作),采取闭卷方式,不发放学习资料;
 
  3.部分岗位需要进行专业测试(主要包括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含专业测试的岗位满分为100分,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
 
  (四)面试
 
  1.报考人员请及时关注辽阳四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查询笔试成绩、面试时间、地点等信息;
 
  2.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水平、综合分析能力等;
 
  3.按岗位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
 
  4.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5.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含专业测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五)体检
 
  1.报考人员请及时关注辽阳市四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查询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
 
  2.根据笔试、面试加权后总成绩,按聘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权重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体检工作由辽阳四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参照国家考试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4.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
 
  5.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6.体检出现不合格人员或其他原因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考察
 
  拟聘用工作人员由公安部门统一进行无犯罪记录考察。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白塔区政府网站和辽阳四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
 
  三、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凡依照规定录用的人员,一律实行劳务派遣制,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
 
  (二)根据《关于印发〈辽阳市市直事业单位临时性专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辽市人社发〔2019〕59号)制定相关待遇如下:专科学历实发工资1932元/月(已扣除个人保险部分),本科学历实发工资2093元/月(已扣除个人保险部分),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实发工资2415元/月(已扣除个人保险部分),统一缴纳社保(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三)聘用人员如不能适应用人单位工作安排或不能独立完成本职工作,派遣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本人进入劳动力市场自主择业。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辽阳四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辽阳四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0日
 
  文章来源:http://www.lybtq.gov.cn/html/BTQZF/202101/1611127566652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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