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辽宁省考常识累积:社会治理的主要措施

2021-02-23 辽宁公务员考试网

  行测常识判断考点范围很广,一般包括政治、法律、经济、人文、地理、科技、生活等方面,需要长时间不间断的积累。今天辽宁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常识相关考点是“创新社会治理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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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治理的主要措施
 
  创新社会治理是社会建设的重大任务,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人民安居乐业的前提和保障。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要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01、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领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逐步实现社会治理结构的合理化、治理方式的科学化、治理过程的民主化,将有力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制度具有根本性和稳定性,要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必须先要实现社会治理制度化。
 
  02、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
 
  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要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压实政府社会治理责任,比如公共服务、公共管理、维护公共安全等责任;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协同作用;畅通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渠道;在全社会营造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浓厚氛围,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
 
  03、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
 
  善于运用法治、民主、协商的办法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社会矛盾,发动全社会一起来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要弘扬新时代的枫桥经验,把自治法治德治作为根本方式,把预测预警预防作为根本任务,努力打造矛盾风险防控新模式,激发社会治理新动能,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根本立场,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需要,让人民群众成为社会治理的最大受益者、最广参与者、最终评判者。
 
  04、提高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和专业化水平
 
  (1)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水平。政府逐渐调整与社会的关系,从过去对社会治理事务大包大揽逐步转移职能,通过购买服务和招投标等方式将可以由市场和社会承担的事务交给企业部门和社会组织承担。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和公众社会治理的协同作用。
 
  (2)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社会依法治理首先要做到有法可依,必须加强社会领域的立法工作。其次,要做到有法必依,必须加强法律的实施和监督,增强司法的权威性。
 
  (3)要保障执法的公平性,必须规范执法行为,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社会的公平正义。
 
  (4)加强全民法制教育,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提高全民遵纪守法的意识,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
 
  (5)领导干部要运用法治的思维和法制的手段协调关系、化解矛盾。
 
  05、健全公共安全、社会治安防控、社会心理服务和社区治理四个体系
 
  (1)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公共安全事件的不断发生既是我国社会转型进入新的历史阶段的反应,也考量着我们在新形势下应对公共安全危机的能力。需要在社会的各个领域从公共安全事故的预防体制建设、应急反应到安全事故的控制与善后处理,加快建立和完善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
 
  (2)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当前,要以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以理念、体制机制、方式手段创新为动力,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切实提高维护公共安全能力水平,保护人民群众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
 
  (3)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我国正处于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型,观念的冲突和利益的冲突成为转型社会的一个突出特征,这需要我们社会成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同时,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塑造社会成员的健康人格,促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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