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招聘专任教师公告(52名)

2021-03-05 辽宁公务员考试网

  2021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招聘专任教师公告(52名)已公布,辽宁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公布如下:
 
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2021年专任教师招聘公告 (2021年2号)
 
  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是由辽宁中医药大学于2001年7月创办,以培养中医药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杏林学院在辽宁中医药大学的领导下,严格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以“不求最大、但求最强”的办学理念,继承发扬“勤奋务实”的优良校风,坚持“两优、两重、一适应”办学思路,突出中医药办学特色,因材施教,办学效果显著。杏林学院依托辽宁中医药大学的学科基础,根据现代中医药技术发展和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科学设置专业及方向,面向全国招生。学院目前设有中医、结合、针灸推拿、护理、药学等5个系,分别开设: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康复治疗学、护理学、中药学、制药工程、中药资源与开发、药事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卫生检验与检疫、医学影像技术、口腔医学技术等专业。形成了以临床专业为主体,中西医结合、护理、药学、大健康与医药管理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中医药特色教育的办学格局。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2020及2021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专任教师。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尊重他人。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
 
  4.具有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责任精神。
 
  5.身心健康,性格开朗。
 
  6.就读和工作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不予录用:
 
  (1)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
 
  (3)曾因不胜任岗位工作或其他原因被原单位辞退的;
 
  (4)患有精神疾患或传染性疾病,身体状况不适合从事高校教师岗位工作的;
 
  (5)存在师德、师风问题的;
 
  (6)心理测评不合格的。
 
  二、招聘岗位、需求人数及应聘要求
 
  详见附件1:《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2021年专任教师招聘计划信息表(2021年2号)》 。
 
  三、薪酬、福利
 
  1.学校实行聘用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提供相应岗位的工资待遇。
 
  2.所有教师按照辽宁省相关规定晋升高教系列(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专业技术职称。
 
  3.学校按照国家标准为录用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
 
  4.享受带薪寒暑假。
 
  5.提供教职工单身公寓和免费工作餐。
 
  四、工作地点
 
  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庄河校区,必要时在沈阳校区工作,需服从学校安排。
 
  五、应聘方式及流程
 
  1.网上报名。应聘者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应聘者将应聘报名表及相关证书通过电子版形式发送至邮箱xinglinxueyuanrsc@163.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岗位,电子版材料以姓名命名),报名截止时间:第一次截止2021年3月7日;第二次截止2021年3月31日。
 
  (1)各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认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一份,可到学信网下载;
 
  (2)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电子版扫描件一份;
 
  (3)身份证电子版扫描件;
 
  (4)各等级职称证书扫描件一份;
 
  (5)教师资格证或其他证书扫描件一份;
 
  2.资格初审。
 
  3.试讲考核。
 
  4.面试考核。
 
  5.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六、联系方式
 
  1.地址:沈阳市浑南区白塔街380-2号 邮编:110167
 
  2.学校官网:http://www.lncmxl.edu.cn
 
  3.电子邮箱:xinglinxueyuanrsc@163.com
 
  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于老师 024-31679916
 
 
 
  文章来源:http://www.lncmxl.edu.cn/20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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