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党校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中央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校2021年拟招聘专职教师10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合作办学院校、大专起点本科除外)2021年应届毕业生(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的硕士及以上学位)。
二、招聘专业和人数
计划招聘10人,均为事业编制。需求岗位、专业要求、招聘人数等相关信息见招聘计划(附件1:《中共东港市委党校2021年招聘教师计划信息表》)。
三、招聘方式
高校直招,以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条件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热爱党校教育事业,品貌端正,具有较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无犯罪记录,无违反校规校纪记录;
2、具有较强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能胜任党校教学研究工作;
3、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4、应聘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7月9日及以后出生);
5、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要求;同等条件中共党员优先;
6、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7、有工作单位的在读研究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均不在招聘范围内。
五、招聘步骤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9日0时——7月19日24时止。
2、报名材料:在报名期限内,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按如下内容编号顺序制作成PDF文件(文件名为岗位名称和姓名),发送报名邮箱(dgswdx@126.com)进行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材料内容包括:
(1)本人手写签名纸质版《中共东港市委党校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扫描件;
(2)身份证扫描件;
(3)学校出具的毕业生成绩单扫描件;
(4)个人简历(本人手写500字以内个人经历)扫描件;
(5)荣誉证书(包括奖学金获得证书)、科研成果扫描件;
(6)本人全日制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全日制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本、硕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未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须提交加盖院系公章的《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证明》(见附件3)扫描件;
(7)本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彩色扫描件。
本次招聘要求诚信承诺参加报考。应聘人员根据本公告和《中共东港市委党校2021年招聘教师计划信息表》(附件1)认真填写《中共东港市委党校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对所报岗位报考资格条件进行核对,确认本人符合该岗位的报考资格条件并保证所填信息真实有效,如虚报瞒报,一经发现,取消报名和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因通讯不畅所致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证明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应聘人员应聘资格。
(三)面试
时间:待定(另行电话通知)
地点:待定(东港地区,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选择面试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参加面试人员以接到中共东港市委党校通知为准。未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不再电话告知。鉴于疫情发展形势,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疫情防控做法及要求,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参加面试人员需现场再次验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同时填写《中共东港市委党校2021年招聘教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信息调查表》(附件4)。
本次招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家考核组。考核组由7名考官组成,配备与招聘岗位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考官;面试采取试讲(专题教学)与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按岗位分组抽签确定面试先后顺序。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25分钟(考生自我介绍2分钟,试讲18分钟,考官提问5分钟,提问问题以专业技术岗位相关内容为主。每段时间单独计算,不得超时)。7名考官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剩余5名考官的平均分即为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过程由监督组成员全程监督,考试现场以及面试过程中考生、专家考核组、监督组和工作组成员通讯设备由监督组组长集中保存。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自我介绍满分10分,试讲满分70分,考官提问满分20分), 面试成绩低于 60分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通过再次试讲确定。
(四)签约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员。
被确定的签约人选(以接到中共东港市委党校通知为准)需携带就业协议、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认证材料打印件、手写签名并按手印的纸质报名表(附件2)及报名时所提供材料的原件到指定地点复核报考资格。在中共东港市委党校、东港市委组织部、东港市人社局监督指导下,实行双向选择制,签订拟聘用协议书。若毕业生未能按期毕业,未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则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复审
1、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拟聘用人员,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后,由人事档案保管单位邮寄个人档案至中共东港市委党校,由中共东港市委党校对个人档案、相关证书原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报东港市委组织部,并以东港市委组织部复审结果为最终聘用依据。复审不合格者以及截止到2021年7月31日仍不能提供本公告所要求有效证书的应聘者,均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原与应聘者签订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废止,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2、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者,按要求参加体检。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由中共东港市委党校、中共东港市委组织部、东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自费,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者,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七)考察、公示与聘用
考察工作由中共东港市委党校、东港市委组织部实施。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取消应聘资格的,应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应聘者。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公示将在东北高师就业联盟网(http://dsjyw.bysjy.com.cn)、东港市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donggang.gov.cn)发布,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束后,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直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12个月)。
(八)岗位空缺
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不进行递补。
六、其他事项
(一)在招聘过程中,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面试、考核、体检、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弃权。
(二)在招聘过程中,凡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回避规定。
(三)招聘工作时间及面试地点可能会根据疫情变化情况做出适当调整。如有更改,用人单位通过考生报名时留下的通讯方式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确保通讯工具畅通。
(四)因参加面试所产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应聘人自理。
(五)签约时间以中共东港市委党校通知时间为准。
(六)招聘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要求执行。
(七)未尽事宜由中共东港市委党校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方式:
中共东港市委党校 电话:0415—712711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00,13:30—17:30)
2、邮箱:dgswdx@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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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港市委党校
2021年7月8日
文章来源:http://union.nenu.edu.cn/detailgonggao?id=I202107081508247156815&datatype=gonggao&rightNav=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