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辽宁鞍山市海城开发区实验学校招聘临时聘用教师公告(10名)

2021-07-13 辽宁公务员考试网

  2021辽宁鞍山市海城开发区实验学校招聘临时聘用教师公告(10名)已公布,报名时间:2021年7月12日至7月16日辽宁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1年临时聘用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学校教学需要,海城开发区实验学校拟就部分专业紧缺教师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聘用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招聘初中阶段教师10名。其中:体育专业5名,美术、音乐、信息技术、生物、道德与法治专业各1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鞍山地区户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庄,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及身体条件;
 
  3.年龄要求25周岁至35周岁,即1986年7月12日(含)以后出生,1996年7月11日(含)之前出生;
 
  4.应聘人员为鞍山地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见附件1),符合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上岗条件。
 
  (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
 
  1.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2.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3.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4.岗位具体专业要求见附表2。
 
  (三)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海城市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haicheng.gov.cn/)以及海城市融媒体中心发布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方式: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科(519室)现场报名。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412-3308578
 
  2.报名时间:2021年7月12日至7月16日
 
  (每日 9:00——16:00)。
 
  3.报名材料:报名登记表(附件3),1寸彩照2张,个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与所报专业相符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在线学历验证报告,户口簿、《就业创业证》以及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所需的相关材料。
 
  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
 
  应聘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如发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等情况,资格审查时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组织专班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试。根据职业教育特点和专业发展特殊性,有丰富教学工作经验且非常优秀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优先聘用。
 
  (四)面试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的方式确定拟聘人选。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直接参加由市教育局和人社局联合组织的面试。面试采用现场答辩和实践操作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现场答辩和实践操作各占50%。各招聘岗位按面试成绩总分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五)考核聘用
 
  由学校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确定,考核发现有不适宜从事教师工作岗位情形的不予聘用。
 
  四、有关事项
 
  本次招聘的岗位属学校临时聘用岗位,以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到全日制公益性岗位的方式上岗,试用期一个月。聘用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学校同应聘人员签定劳务协议,每年一签。
 
  按国家规定为应聘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月工资2480元(包含四险个人应缴部分)。其中,岗位工资1480元,岗位补助500元,课时补助500元。其它待遇和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待遇等同。
 
  点击下载>>>
 
 
 
 
  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10日
 
  文章来源:http://www.haicheng.gov.cn/html/HCS/202107/01626050997191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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