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是经沈阳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市政府直属企业。为保障集团各项新业务、新任务的高效落地,推动集团管理层人员专业化、职业化、市场化进程,集团决定采取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方式选拔聘用2名副总经理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人数、管理方向
(一)选聘职位:沈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二)选聘人数:2名。
(三)管理方向:副总经理A:负责城市更新等业务;副总经理B:负责综合协调与企业管理等业务。
二、任职条件
(一)任职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职业素养,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协作,廉洁从业;
2.具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熟悉现代企业管理,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及专业技术资格,熟悉相关政策法规,熟悉国内外市场和相关行业情况;
3.具有把握大势的能力,面向全球的眼光、善于执行的水平、引领企业转型创新发展的能力,具有勇于担当、敢闯敢试、求实务实的工作作风,具有创新发展、专注品质、追求卓越的精神,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具有搞好国有企业的信心和决心;
4.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二)任职资格条件
1.副总经理A(城市更新业务方向)
熟悉土地方面政策法规,擅长土地获取、土地开发等全流程管理,并具备下列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优先;
(2)具有累计10年以上土地收储、整理、出让方面从业经验,业绩突出;
(3)累计担任下列职务5年以上:同层级城市建设相关国有企业中层正职及以上职务;城市建设相关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正职或五级管理岗及以上职务;国内知名建设类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4)熟悉土地整理、土地开发相关法律法规、土地储备相关政策和土地收储出让、拆迁整理等全业务流程,具有丰富的土地盘活项目经验;
(5)特别优秀者可酌情放宽有关条件。
2.副总经理B(综合协调与企业管理方向)
熟悉现代化管理,擅长统筹协调、文字综合等,并具备下列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优先;
(2)具有累计10年以上城市建设管理及综合协调、文字综合方面从业经验,业绩突出;
(3)累计担任下列职务5年以上:同层级城市建设相关国有企业中层正职及以上职务;城市建设相关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正职或五级管理岗及以上职务;国内知名建设类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4)熟悉现代化经营管理,对政策制度体系有深刻理解,具有较强的领导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和文字综合处理能力;
(5)特别优秀者可酌情放宽有关条件。
(三)职位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或被相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做出处罚的;
4.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5.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6.其他不宜报名的。
三、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由集团委托智联招聘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综合测评、组织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发布公告:沈阳市国资委网站,智联招聘网站。
2.报名时间:2021年7月15日至2021年7月21日。
报名日期以邮件发送日期为准,逾期报名无效。
3.报名方式:通过邮件方式报名。
邮箱地址:chengtoujituan_hr@163.com
4.报名资料:
(1)应聘者填写《报名表》。
(2)本人近期电子版2寸证件照、身份证、本科至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如涉及国外学历学位的还需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扫描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获奖材料等。
以上所有材料扫描件统一打包成压缩文件,以“应聘岗位+姓名”命名,发送至报名邮箱,报名材料恕不退回。
(二)资格审查
1.时间:2021年7月28日前。
2.集团委托智联招聘进行资格审查,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确定测评人员名单,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与选聘职位的比例不低于3:1。
(三)综合测评
1.人才测评:测评由专业机构出题,候选人须按要求进行作答,测评结果作为考评指标之一。
2.面试:面试形式为半结构化面试,着重考察经营管理能力、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影响他人能力、前瞻性及敬业奉献精神等综合素质。
(四)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综合测评情况,按照考察人选与聘任职位2:1比例,确定初步人选并开展组织考察和体检工作,依据考察结果及候选人综合条件,确定拟聘人选。
(五)公示与聘任
依法履行拟聘人选公示,公示期满无异常情况,集团与拟聘人选依法签订聘任文件。
四、岗位管理与薪酬待遇
市场化选聘的副总经理,实行契约化、任期制管理,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试用期考核、年度任期考核,并实行年薪制,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具体金额面议。
五、相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则取消资格,责任自负。应聘人员被聘用,须按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二)在招聘各环节中,我们将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人员,未能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确认回复。
(三)本次公开选聘工作在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指导下,在集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执行。
(四)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沈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沈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5日
文章来源:http://special.zhaopin.com/Flying/Society/20210714/W1_53415593_11302107_ZL29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