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辽宁省考辽阳市考录公务员法院、 检察院系统体检公告

2021-07-20 辽宁公务员考试网

  2021辽宁省考辽阳市考录公务员法院、 检察院系统体检公告已发布,辽宁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1年度辽阳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法院、 检察院系统体检公告
 
  2021年度辽阳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法院、检察院系统体检人选,已于2021年7月11日在辽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根据《2021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现将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和医院
 
  体检时间:2021年7月16日(星期五)
 
  体检医院:辽阳市第二人民医院
 
  报到时间:早7:30到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大楼六楼会议厅报到。
 
  地 址:辽阳市白塔区卫国路一段1号
 
  特别提示:
 
  1.请体检考生提前熟悉体检医院所在位置,自行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避免迟到,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承诺在体检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考生,须在体检开始前提供。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以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体检要求和注意事项
 
  1.考生在体检前,要认真填写《2021年度辽阳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流行病学调查表》(见附件)。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2.考生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准时到达体检医院持“健康通行码”绿码参加体检。考生因自身特殊情况,确需延后体检的,应向中共辽阳市委组织部提出书面申请。其中,近14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按照辽阳市疫情防控要求须进行集中隔离的考生,要提前向中共辽阳市委组织部报备。
 
  3.体检当天测量体温时,如发现有发热或者呼吸道症状明显的考生,将暂停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另行安排。
 
  4.考生参加体检时要全程佩戴蓝色医用口罩(考生自备),非体检需要,中途不得摘掉口罩。体检期间考生之间的距离要间隔1米以上。进入体检医院后,要服从医院管理,对体检中未经同意擅自离开体检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期间疫情防控做法及要求,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5.体检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自带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参加体检,体检费380元,微信支付,请自理。
 
  6.体检开始前,请考生将携带的全部通讯工具、音频或视频发射、接收设备关闭,交由工作人员保管。
 
  7.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清淡饮食,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彩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至12小时,体检当日早晨禁食禁水,体检前沐浴。
 
  8.女性受检者生理期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生理期完毕后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不可穿带亮片装饰的内、外衣,不可穿连裤袜。
 
  9.体检考生不得隐瞒病史,要配合医生认真完成所有项目检查,勿漏检,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体检考生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非体检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同体检考生进入体检场地,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10.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
 
  11.本次体检工作采取集中组织的办法进行,体检考生在其他时间或其他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不作为判断是否符合本次体检标准的依据。
 
  12.体检结果将由招考单位通知体检考生。体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且只能申请一次复检。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相关提示
 
  1. 根据有关地区疫情形势变化,本次体检时间及要求将随之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将公开发布公告。
 
  2. 列入体检人选的考生在体检前减少聚集、流动,加强个人防护,并务必确保报考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因未按招考单位要求如实提供停留地、绿码、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体状况信息,以及因通讯工具不畅,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补检、复检时间另行安排。
 
  联系电话:中共辽阳市委组织部 0419—2306810
 
 
  文章来源:http://www.liaoyang.gov.cn/html/LY/202107/1626159426689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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