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急救中心是大连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担架员3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相关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心健康,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1)45周岁以下男性;
(2)身体健康强壮能接受倒班制工作;
(3)党员或退伍军人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大连市急救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起至2021年10月10日截止。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四)需提供材料
1、《大连市急救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详见 大连市急救中心官网http://www.dalianjijiuzhongxin.com/),粘贴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填写并A4纸打印,由本人签字;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人员需如实提交相关个人信息材料,如有不实,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五)考试和面试
本次招聘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其中,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予录用。考试总成绩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员。
(六)考察和体检
本次招聘对拟录用人员实行考察期管理,考察期为自报到之日起1个月。考察侧重于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试、考察合格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应聘者如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心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果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考察期及体检结果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心予以正式录用。考察结果或体检结果任意一项不合格,中心不予录用。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参加考察及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连市急救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订立劳动合同。对反映问题影响录用并查实的,不予录用。
四、组织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招聘程序,严肃招聘纪律,保证招聘质量。招聘工作由中心统一部署,由办公室(人事)、相关科室组织,由纪检监察负责监督。
五、特别提示
1、本次招聘全程实行14日行程查询和扫健康码准入制,报名人员需提供当日更新的“国务院客户端防疫防控行程卡”和“辽事通健康码”完成招聘各环节。
2、经查询“国务院客户端防疫防控行程卡”显示14日内到过中风险及以上地区且无法提供7日内间隔24小时两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不能参加招聘。
报名地址:大连市急救中心(大连市沙河口区莲花山路66号)
联系电话:39776045(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联系人:孙老师、李老师
大连市急救中心
2021年9月27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2mbbuMWupeYWKKch9hitA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