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绥中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安排,面试前资格审查工作将于2021年12月22日和12月23日两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人选的确定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50分,根据招聘公告要求按照招聘计划1:2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确定面试前资格审查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入选。如个别岗位笔试合格考生数量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则笔试合格考生全部列入资格审查人选。
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和自动放弃人员的岗位,从报考该岗位其他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后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递补后的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二、资格审查内容
资格审查内容主要包括岗位资格条件中的年龄、户籍、专业、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相关审核材料:
(1)本人准考证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获得境外学历的人员,还要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等有关材料。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http://www.chsi.com.cn)。
(5)在职的报考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1份,如已离职可提供离职证明。当时确有困难无法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时提供(附件3)。
(6)有资格证要求的岗位需提供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需要提供工作经历证明的岗位需要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附件4)。
※请考生将上述材料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等按以上顺序装订好。※
三、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1年12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00
2021年12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00
地点:绥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会议室。
2、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人员,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无故逾期不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其他有关要求
1、考生应全程佩戴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资格审查通过考生近期不离葫。
2、考生当天进入资格审查场所时,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现场通过“辽事通”APP进行扫码,确定为绿码、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经体温检测确认结果正常(体温不高于37.3℃)方可进入审查场所,如发现体温超过37.3℃,需现场进行1次体温复测。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考生、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和“辽事通健康码”非绿码考生,应提供辽宁省内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意见,否则不得参加资格审查。
3、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近期不要离开葫芦岛市,保证考生本人及家人不前往国内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重点关注地区等。
4、对资格审查人选有异议的,请于2021年12月23日下午4:00前向绥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逾期不再受理,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监督电话:0429-6111011(工作日及工作时间)。
5、资格审查期间,考生请确保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工具畅通,便于招考单位及时联系递补人员,因通讯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6、本次考试全程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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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1年绥中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单(由于名单涉及个人隐私,请复制原文链接到浏览器打开查看)
附件2:2021年绥中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由于名单涉及个人隐私,请复制原文链接到浏览器打开查看)
绥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20日
文章来源:http://rsj.hld.gov.cn/ywdt/tzgg/202112/t20211220_10800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