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的深入推进,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结合工作运转实际,现招聘从事行政复议及综合法律事务岗位人员共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行政复议岗位主要负责协助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立案、审理、送达、归档等工作;综合法律事务岗位主要负责非诉法律事务审查、法治政府建设等相关工作。
(二)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行和道德修养,为人正派,作风扎实;
2.法学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A类资格证书;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6日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合同期内不得从事律师兼职工作;
6.具有从事执法司法、法律事务或法律教育研究2年以上工作经验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名:
1.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有犯罪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正在被公安机关调查的、被判处刑罚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政府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2年1月6日至2022年1月6日17时止,招聘岗位信息通过(http://www.sydd.gov.cn)大东区人民政府官网和(w1hr.com)辽宁新境界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官网面向社会统一发布。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7日上午9时至2022年1月11日上午9时。考务费50元/人,考务费缴纳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网址:(w1hr.com )辽宁新境界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官网,考生按照报名系统提示,缴纳考务费,填写各项目信息,并提交报名。考生提交报名后则不允许再次修改,请务必仔细填写,避免因个人填报原因导致审核未通过。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提交不齐全、无缴费凭证者视为报名无效,不予审理。
(三)现场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成功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现场资格审查须本人。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22年1月12日9:00—12:00,13:00—16:00
2022年1月13日9:00—12:00,13:00—16:00
2.现场资格审查地点
沈阳市新境界职业培训学校(沈阳市大东区东站街51甲—3号)
3.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①填写完整的《大东区司法局招聘法律专业派遣人员公告报名登记表》原件;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在一页上);
③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A类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从事法律事务或研究、法律教育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⑦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无底色要求);
⑧缴费凭证或缴费截图。
(四)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采用公务员考试《行政能力测试》题型和行政法律法规相关类题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可按实际笔试人数进入面试。
2.考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形式的相关通知请关注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政府官网。
3.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在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公示,请及时关注。
(五)面试
1.面试公告及面试人选名单将通过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疫情防控基本要求参照笔试执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按笔试、面试成绩5:5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也相同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在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公示。
(六)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自理。
(七)政审与录用公示
体检通过的人员需提交户籍所在地公安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政审通过的,在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政府官网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政审不合格者不作为录入人选,并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待遇与管理
5300元/月,缴纳“五险一金”,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首签合同2年,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将予解聘。合格后与政府指定的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四、注意事项
1.报名考生仅可通过电脑端报名,手机端无法操作。
2.报名考生须本人报名,避免他人代报名,且注册报名后勿擅自注销账号。如因他人代替报名或者注销账号等不当操作造成后续招聘过程中的登录障碍,由考生本人承担。
3.视报名人数及疫情防控要求,后续考试事宜将在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请报名考生随时关注并确保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参加后续考试环节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设立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名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所有拟聘用人员需服从分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考生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要按照辽宁省及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66789952 13555826953
报名系统技术电话:13604060521
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9:30-11:30,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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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东区司法局
2022年1月6日
文章来源:http://www.sydd.gov.cn/html/DDQZF/156782236535533/156782236535533/156782236535533/36535533768893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