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重点群体就业援助政策,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辽政发(2020)9号)有关要求,营口市民政事务中心殡葬管理办公室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保洁员1名,食堂管理员1名。
二、报名条件
45-48周岁,女性,有相关工作经验。
三、薪酬待遇
岗位补贴每人1710元/月。单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享受法定假期及相关福利待遇,工作时间为早八点半晚五点,单位提供午餐。
四、联系方式及工作地点
联系人:田主任
工作地点:营口市西市区平安路安福里1号殡葬管理办
文章来源:http://ykrl.yingkou.net.cn/News_View.asp?NewsId=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