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基层基础工作水平,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提升社会治理服务质效,经灯塔市人民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身份性质
本次计划招聘的专职网格员,身份为临时聘用人员,不占行政和事业编制,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的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和计划
全市拟招聘专职网格员211人(每个行政村/社区各1人)。各村(社区)专职网格员从本村(社区)居民中招聘,如果本村(社区)没有符合条件报名者,可放宽到本乡镇(街)居民中。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2022年灯塔市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为人民服务精神;
3.身体健康,具有履行正常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高中(或同等学历)以上学历,能熟练运用手机终端和电脑端处理网格事务及驻村辅警相关工作;
5.具有本村(社区)户籍。报考人员户籍应于2022年2月10日前迁入,且在报名开始时仍为本村(社区)户籍;
6.年龄要求:男性18周岁至45周岁[1977年2月9日至2004年2月10日(含)期间出生],女性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7年2月 9日至2004年2月10日(含)期间出生];
7.符合聘用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必须在2022年2月10日前取得。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3.本人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及直系亲属具有精神病史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且为骨干力量、执迷不悟、屡教不改的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6.有关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2年2月10日-2022年2月 16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周六周日休息)。
3.报名地点:所在岗位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4.报名所需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只需复印首页和本人页)、毕业证、退伍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1份复印件,近期正面同版二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5.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到所在报名地点填写报名表,并由所在乡镇(街)政法委员进行初审。报名结束后,由灯塔市纪委监委、市委政法委、公安局、人社局组织人员负责复审。
五、招聘办法和要求
1.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办法进行
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
加分:
(1)现从事网格工作人员(由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确定人员名单)加2分;
(2)退役军人加1分。
各加分项不可累加。
总成绩=面试成绩+加分分数。如果总成绩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予以聘用。如果总成绩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并列且面试成绩、加分分数均相同,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予以聘用。
2.体检、考核(政审)
依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
由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自行组织体检和考核(政审),因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或本人原因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按岗位排名依次递补,若该岗位无人递补,在本乡镇(街)参加面试落选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
3.公示
拟聘用人员经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后,面向社会公示,在灯塔市政府网进行公布5个工作日。如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方案规定者,取消其被聘用资格。
六、聘用管理及待遇
1.聘用管理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与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1个月(含在聘期内)。政法委(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和公安局(辅警大队)负责日常管理,政法委(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基层网格事务培训、管理及考核;公安局(辅警大队)负责辅警业务培训、管理及考核。
政法委(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和公安局(辅警大队)根据聘用人员的日常表现及完成工作情况,撰写考核评语,结合聘期,提出续聘或解聘的意见。
2.工资待遇
专职网格员工资报酬为每月1580元(含“四险”中个人承担部分),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后,按照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四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意外伤害险),并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缴费标准承担应由单位承担的部分。
七、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考试实行承诺制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应聘始终。
(二)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的,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体检医生等凡与考生构成回避关系的,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名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都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防疫要求
1.进入考场时,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现场出示“辽事通”健康通行码,确定为绿码、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经体温检测确认结果正常(体温不高于37.3℃)方可进入考场,如发现体温超过37.3℃,需现场进行1次体温复测。
2.入场时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考生、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辽事通”健康通行码非绿码考生应提供考试日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辽宁省内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意见,否则不得参加面试。
3.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蓝色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4.如有疫情变化,以省市最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准。
灯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10日
文章来源:http://www.dengta.gov.cn/govxxgk/LYDTS/2022-02-10/a24ddd71-b35b-48d8-9bf8-09e821bc1ac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