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拟面向市直公立医院公开选聘全额事业编制急救调度专业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及计划
选聘对象:市直公立医院差额事业编制在职人员。
选聘计划:选聘8名全额事业编制急救调度专业人员。
二、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25日(含)至2004年5月25日(含)期间出生)。护理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选聘人员的干部人事档案内容符合人员交流条件;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八)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交流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选聘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26日(星期四)至2022年5月30日(星期一)。
2.本次选聘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报名期间,审核人员通过邮箱对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进行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24小时内通过邮件反馈初审意见。报考人员可通过提交报名材料的邮箱查询审查结果。考生可通过公布的咨询电话咨询。
报名邮箱地址与咨询电话详见《鞍山市卫生健康事业服务中心紧急救援中心公开选聘调度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3、报名资格审查材料:
(1)《鞍山市卫生健康事业服务中心紧急救援中心公开选聘调度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照片处需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本人签字处必须手签);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电子版;
(3)提供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扫描电子版;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截图;
(5)提供执业资格证原件扫描电子版;
以上材料需报考人员提供PDF格式电子扫描件,形成的图片要清晰、完整,所有电子件须打包上传,并如实命名,文件名格式为:姓名+现所在医院及科系岗位名称。邮件发送成功依据为邮箱自动回复。
考生报名时,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交报名相关材料,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考试及应聘资格。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护理学及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2.笔试的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将在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anshan.gov.cn)、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anshan.gov.cn)另行公告。
3.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汇总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予聘用。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考生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在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anshan.gov.cn)、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anshan.gov.cn)予以公布。
4.进入资格审查人员的确定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后,按招聘计划1:3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确定各岗位面试前资格审查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入选。如果考生数量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则考生全部列入资格审查人选。
5.资格审查
面试前,对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原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以及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考生确定为面试人选。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将在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anshan.gov.cn)、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anshan.gov.cn)另行公告。
四、考核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考核人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
考生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分别保留两位小数)。
考核由用人单位对拟考核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核人员资格条件、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是否符合人员交流条件等情况进行复查。考核中发现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核人员。
因考核不合格或报考人员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交流
拟交流人选确定后,在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anshan.gov.cn)、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anshan.gov.cn)向社会公示,发布监督电话,公示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交流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办理事业单位交流手续。对反映有影响交流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交流。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交流,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交流。
办理交流手续过程中,根据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按原专业技术岗位级别聘用,如无岗位空缺按成绩排列依次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交流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
1.考生自报名至拟交流人员公示(报名、笔试、面试、考核)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2.在选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3.对在报名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应聘者,经查实后,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和交流资格。
凡参加本次选聘考生,必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按照考试各环节安排,如实提供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行程码”“易鞍码”及个人健康状况等信息。考生报名后参加考试各环节工作均需按公告疫情防控要求履行防疫义务。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鞍山市卫生健康事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公开选聘咨询电话:0412-2600103、2600106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鞍山市卫生健康事业服务中心
2021年5月25日
文章来源:http://rsj.anshan.gov.cn/html/RSJ/202205/01653453985783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