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研究,高新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派遣制工作人员4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1、高新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40名。
2、鞍山市自然资源局三分局工作人员3名。
二、招聘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82年5月26日(含)至2004年5月26日(含)期间出生),应往届生均可。
2、具有良好的品行,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热爱公共服务事业;
3、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吃苦耐劳,积极工作;
4、身心健康,符合岗位所需的健康标准,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拟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专业或技能条件;
6、学历要求依据招聘岗位信息表中具体要求,且学信网可查。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单位公开招考或公务员招考中或其他国家考试中,被招考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舞弊行为的人员、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均不得报考。
三、报名程序
(一)岗位查询
2022年鞍山国家高新区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派遣制工作人员招聘人数、岗位简介、岗位要求等相关事宜可通过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gxq.anshan.gov.cn/)查询。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27日(星期五)至2022年5月31日(星期二)。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报名期间,审核人员通过邮箱对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进行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24小时内通过邮件反馈初审意见。报考人员可通过提交报名材料的邮箱查询审查结果。
3、报名邮箱。ys645297198@163.com
4、报名咨询电话
高新区疫情防控工作岗位:0412-5220739
鞍山市自然资源局三分局工作岗位:0412-5268155
5、报名资格审查材料
(1)《2022年鞍山国家高新区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派遣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照片处需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
(2)考生承诺书(附件3,本人签字处必须手签);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电子版;
(4)提供本科《毕业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扫描电子版;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截图;
(6)提供执业资格证原件扫描电子版;
以上材料需报考人员提供PDF格式电子扫描件,形成的图片要清晰、完整,所有电子件须按照序号排序打包上传,并如实命名,文件名格式为:姓名+岗位+联系电话。原件及纸质版在考核时提交。
(三)注意事项
1.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原则上不允许更改。已参加工作的考生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所在单位盖章),并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
2.报考人员根据所学专业按专业对口的原则报考。具有高校、国家承认学历及学位的双专业毕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其中一个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可以报考。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应按公告要求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面试、聘用资格,同时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考试安排
1、高新区疫情防控工作岗位
采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核酸检测采样、送检、检测、报告等有关工作操作能力。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鞍山市自然资源局三分局工作岗位
采取线上视频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岗位适应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以上岗位按招聘计划1:1比例,依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在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确定考核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入选。具体安排等要求另行通知,以公告为准。
五、考核
考核工作主要采取顶岗考核的方式组织实施,考核期为15天。招聘部门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六、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需要复检的,应在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间和复检医院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确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由招聘方委托相关医疗机构,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因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从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在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一)聘用管理
1、本次招聘的派遣制人员,由高新区统一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上岗资格。
2、双重管理。所有招聘的派遣人员实行双重管理,日常管理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人员年度考评在上岗后所在部门统一领导下,由其所在单位(部门)及劳务派遣公司联合进行。对年度考评不合格者,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本人解除劳动合同。
(二)工资待遇
1、高新区疫情防控工作岗位。工资标准为每日(全天)200元,以实际出勤天数按月结算。
2、鞍山市自然资源局三分局工作岗位。工资标准为3100元/月,缴纳“四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结束,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正式上岗。首次签订聘用期为3年,劳动合同到期后,经考核合格者续签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九、其他
1、考生自报名至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2、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考试、考核、体检等有关手续,视为自动弃权。
3、对在报名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应聘者,经查实后,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凡参加本次招聘考生,必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按照考试各环节安排,如实提供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行程码”、“易鞍码”及个人健康状况等信息。考生报名后参加考试各环节工作均需按国家、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履行防疫义务。
根据疫情形势和实际需要,可能对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环节的时间、地点、组织方式适当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报考网站。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高新区人社办负责解释,并参照有关规定办理执行。
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5月27日
文章来源:http://gxq.anshan.gov.cn/html/GXQ/202205/01653615365184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