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调解在基层治理现代化和矛盾纠纷化解中的重要作用,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市人民法院会同市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选任调解员志愿者。现就选任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人数和工作地点名额
选任人数:拟选任调解员志愿者115名,其中:市本级调解员志愿者15名、县区调解员志愿者100名(辽阳县、灯塔市、白塔区各20人,文圣区、宏伟区、弓长岭区、太子河区各10人)。
工作地点:市本级调解员志愿者工作地点在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县区调解员志愿者工作地点在县区人民法院。
二、工作职责
积极参与矛盾排查化解、民商事纠纷的诉前调解等工作;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登记、调解统计、案例选报和文书档案管理等工作;完成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安排工作任务,并自觉接受人民法院、司法行政部门指导和监督考核。
三、选任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公道正派,廉洁自律,乐于奉献,热心调解工作,善于沟通协调,有较为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周岁至65周岁的中国公民;
(四)了解社情民意,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调解能力,能够熟练操作智能手机和电脑;
(五)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调解工作。
以下人员可适量放宽政策并优先聘用:
1.退休的法官、检察官、警察、司法行政干警或有法律工作经历的;
2.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和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或者法律工作经历的;
3.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
4.具有乡镇(办事处)、村(居)等调解工作经历的退休干部,退休教师,优秀村干部;
5.有心理咨询等有利于开展调解工作的专业知识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近三年内曾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2.现任国家公职人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个人信用不佳的;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调解员志愿者工作的情形。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2年6月13日至2022年6月20日
(二)报名方式
根据疫情防控实际,本次调解员志愿者报名采用线上方式,请将报名表发至指定邮箱。
本次选任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调解员报名表》,无违反犯罪记录证明、从事法律工作经历证明、在职或退休证明材料等,所有证件随报名表扫描后发至邮箱,待聘用时对原件进行核对。
(三)报名单位
1.市本级调解员志愿者在市司法局人民参与促进法治科报名
联系人:范涛 电话:0419 4121058
邮箱:lysrmtjxh@163.com
2.县(市)区调解员志愿者在各县(市)区司法局报名
辽阳县司法局 联系人:韩明 电话:0419 7777383
邮箱:516797806@qq.com
灯塔市司法局 联系人:王红梅 电话:0419 8189976
邮箱:dtsfj@163.com
白塔区司法局 联系人:张宇麒 电话:04192250001
邮箱:btsfzyq@163.com
文圣区司法局 联系人:马业伟 电话:04192131422
邮箱:896490240@qq.com
宏伟区司法局 联系人:程兴影 电话:04195300092
邮箱:hwsfj@163.com
弓长岭区司法局 联系人:谢婉莹 电话:04195809663
邮箱:gclsfj@163.com
太子河区司法局 联系人:李璐 电话:04194139020
邮箱:403683710@qq.com
请按照选任岗位投放选任材料。
(四)审查考核
市县两级人民法院和司法局组织审查考核。
五、聘用说明
市县两级人民法院将从中择优选聘诉前调解员志愿者,诉前调解员志愿者实行一年一录用,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可继续录用。在聘用期间每月调解结案满4次,经审核通过,可领取基础补贴1000元,在此基础上,根据难易程度区分档次,每调解结案一件领取100元、150元、200元不等的补贴。经费由市、县财政分级保障。
调解员志愿者要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服从市县两级人民法院和司法局岗位调配等要求。
2022年6月10日
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阳市司法局
文章来源:http://www.lyhw.gov.cn/hwxx/002003/20220613/a88d784f-5b52-410e-a86d-e818585ee8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