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社区工作力量,提高社区工作者整体素质,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辽委办发〔2022〕14号文)和《本溪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本政办发〔2017〕38号)相关规定精神,我县拟于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拟在全县招聘74名社区工作者。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溪满族自治县户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17日(含)至2004年6月17日(含)期间出生));
4.报考需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热爱社区工作,具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组织与沟通协调能力。
招聘职位要求取得的学历证书、户籍等所有资格材料截止时间要求在2022年6月21日(含)之前,其中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2年7月30日之前取得学历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处于党纪处分、政纪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3.本人曾受过劳动教养的、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患有心脑血管、糖尿病等不适合从事社区工作的;
11.现役军人;
12.其他不适合从事社区工作的;
13.有其他影响选聘规定情形的。
三、聘用方式、人员管理、工资待遇
1、拟聘人员录用后,由本溪县民政局会同观音阁街道办事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统筹分配岗位,拟聘用的社区工作者与本溪县观音阁街道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与本届社区居委会成员同步。
2.招聘的社区工作者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3.本溪县观音阁街道办事处负责按照《本溪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本政办发〔2017〕38号)要求对试用期社区工作者进行培训和考核。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4.拟聘用人员已和其他单位签有劳动合同的,应自行解除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否则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如因隐瞒出现问题的,后果自负,并取消聘用资格。
5.拟聘用的社区工作者,按现行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执行,享有基本养老和工伤、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待遇。
四、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考生本人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现场进行报名。
2.报名地点:本溪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并交报名费人民币50元。
3.报名时间: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6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4.考生自报名至招聘结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部门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导致任何后果由考生自负。
4.所需材料
(1)考生自行下载并用A4纸打印《本溪县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附件1)2份,要求本人用黑色墨水笔手工填报,要字迹工整、信息准确、粘贴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背景颜色无要求),报名表禁止涂抹更改,出现涂抹更改视为无效;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丢失者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及正反面复印件1份,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1寸免冠照片4张;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考生自行下载并用A4纸打印《本溪县招聘社区工作者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1份(附件2),要求本人用黑色墨水笔手工填报,要字迹工整、信息准确;
所有复印件请注明“仅限报考本溪县招聘社区工作者使用”。
5.发放准考证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发放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地点本溪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原报名处)。准考证为本次考试唯一凭证,请务必妥善保管,一旦失去将无法进入笔试、面试、体检环节,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后果自负。
(二)笔试
1.考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笔试考试试卷主要测试社区工作者必须具备的知识和能力。笔试内容:综合行政能力测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试卷分值100分。
2.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和本溪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通知。
3.参加笔试时,考生需提供考试前48小时内纸质版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4.成绩公布:所有考生笔试成绩将在本溪县人民政府网站中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比例:按照招聘计划1:2比例进入面试。不够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2.面试形式。面试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的,不予聘用。
3.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溪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面试通知。
4.成绩公布。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将在本溪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体检
1.入围体检人员:根据总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按照招聘计划的1:1.5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时间及地点:详见本溪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体检通知。因体检不合格或因被公务员(事业单位)录取聘任(限两个月内)形成的职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并体检合格者依次递补。
(五)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政审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本溪县民政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具体实施。
考察工作会同观音阁街道办事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社区考察相关规定,根据工作职位的具体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报考资格以及其他需要考核的内容进行考察。因政审考察不合格形成的职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并体检合格者依次递补后进行政审。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本溪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注意事项
(一)本溪县民政局作为此次招聘工作的责任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展招聘工作。本次招聘全程未授权任何组织和个人开展考前培训、内部录取等,广大考生注意鉴别此类情况。对招聘期间以任何形式进行虚假宣传、欺骗与干扰招聘的个人和组织,一经发现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二)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密切关注本溪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的各类通知,保持通信畅通,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参与招聘各环节,超过规定时间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四)本次公开招聘的疫情防控政策按照辽宁省及本溪满族自治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本溪满族自治县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 024-46855131
本溪满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2年6月17日
文章来源:http://www.bx.gov.cn/zwgk/zfgg/content_575764